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一、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夫妻债务中就分为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当然,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也就需要个人来承担了。通常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少不了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其中可以就双方的共同财产先清偿共同债务,如不足的话,则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怎么清偿债务。

·公司改制后的债权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公司改制后的债权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改制后的债权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企业改制后,面对原有债务,我们首先要确定的便是债务承担的主体;明确债务承担约定效力的认定等问题。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特征是什么?一、公司债券和股票的特征是什么? 1、股票主要特征: (1)不返还性,股票一旦发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给公司,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发行公司不仅可以回购甚至全部回购已发行的股票,从股票交易所退出,而且可以重新回到非上市企业。 (2)风...


·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直接上法院进行诉讼,然后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中欠钱没有借条的话,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真实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回单或者发生借钱时的证明人等,在多次催讨无效的时候,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处理。原、被告双...


·无力缴纳税款构成逃税罪吗?
      无力缴纳税款构成逃税罪吗不构成,法院上只有逃税罪之说,逃税罪必须是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没有上述行为的,不构成逃税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逃税罪违反了国家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破坏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使国家...


·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不消灭,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条规定的是抵押权的司法保护期,并非抵押权...


·分期还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分期还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又不具备《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条件的,出卖人无权行使解除权,也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价款。对此,出卖人只得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分期付款的义务,追究其违约责任。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行使...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需要哪些条件? 一、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个人债务的转让也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


·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还不起又无财产可执行的,如果只是暂时性的,可以申请分期偿还,如果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为十分普遍,只要有本着自愿、公平原则订立的转让协议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即可生效。但有时转让行为涉及的不止甲乙双方。那么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应该如何草拟呢?为您解答。 一、以下是一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


·欠条找不到了怎么还钱
      欠条找不到了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补救。1、可以要求补张欠条,事先做好一些准备,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当然如果对方愿意补欠条的话这个也就不需要了,如果对方不愿意,录音后将录音证据进行公证以保证证据的固定;2、搜集固定其它证据,如有其他人知道你们之间有欠款事实的,可以找人证作证,有相...


·三方协议中约定关于校招违约金的条款是有效的吗?
      三方协议中约定关于校招违约金的条款是有效的吗?有效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