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人与公司的债权转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个人与公司的债权转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之债。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二、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三、风险防范(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二)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要知道债权转让是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生活中债权转让深受人们的关注,同时对债权转让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学习并且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同时知法守法也是每一位公民应该做到的。


·货款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货款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在现实中发生了货款债务纠纷怎么起诉呢?本文就货款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做简单介绍。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但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写明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原告自己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等。再写事实与理...


·存单质押贷款押作为最容易取得的贷款方式之一受到大众的广泛认同
      存单质押贷款押作为最容易取得的贷款方式之一受到大众的广泛认同,给有短期资金需求的朋友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贷款方式。但在有以上诸多好处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在本文中就来分析下其给我们带来的后果有哪些。 一、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


·刑事诉讼法合同诈骗案怎么规定?具体条款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合同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合同诈骗是一种特殊的与诈骗罪不同的诈骗行为。对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都有相关的刑法进行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合同诈骗案是怎么样规定的呢?具体条款是什么?今天我们对此专题进行资料收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


·男女没领证生孩子罚款吗?
      男女没领证生孩子罚款吗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所以具体看你们当...


·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
      随着我国信贷政策的放宽,很多公司、企事业单位或者是个人在遇到资金运作困难的时候都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周转,由于现在贷款的手续也相对简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但有些时候,提到贷款的时候,还是会和担保相联系,那么,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 阶段性担保贷款 即...


·欠条与借条间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与借条间的区别是什么在实践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动日渐频繁,私人借贷成为一种现象。这也导致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这样是有法律风险的。那么,欠条与借条间的区别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


·软暴力讨债几次算寻衅滋事罪?
      软暴力讨债几次算寻衅滋事罪?软暴力讨债的行为是没有规定几次算犯罪的,只要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款就可以被认定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


·借条落款日期写错有影响吗?
      借条落款日期写错有影响吗?会有影响的,但是明显的笔误要看法院认定,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


·欠款一万不还能不能报警
      能,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欠多少钱都可以报警或者起诉的。当然需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可以...


·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
      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企业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又称债权性筹资,主要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即债务资本筹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 一、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 1.银行贷款按提供...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一、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