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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包括什么

其实从字眼上看,就可以看出。这是两种不同的处罚。前者是触犯了行政法及其相关规范,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前者是真真正正的处罚,是实施违法行为之后,被相关人员处理完了,再下的结论。这是一种执行状态了。后者只是一种临时的强制措施,目的在于更好地查明事实,防止危害社会的事情再次发生。这是一个案件在处理时的阶段,并没有真正下结论。因为两者涉及的制度不同,所以与之相比是有很多的不同的。首先,行政拘留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都是十天或者十五天的。如果是多个行为都违反了行政法及其相关规定,那么就会拘留二十天,这是最大的天数限额了。而刑事拘留得区分侦查机关,如果是公安机关最多可以拘留三十七天,而检察院最多可以拘留十七天。不管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是需要及时通知家属的,行政拘留很多时候还会通知被拘留人的工作单位。有一点很有意思的是,拘留所和看所守一般都是一个地方,但是呢去看守所和去拘留所的人是会分开管理。在生活交往中,很多时候还是会经常接触到的。这一点只有有经历的人,才会知道的事情。回到主题,两者的区别,还在于行政拘留很多时候还是会附带着罚款的,这就像我们刑法的附加刑一样,是一个道理。而刑事拘留虽然没有罚款,但是过得也一点都不痛快,因为侦查人员有时候会经常找拘留者谈话,通过此查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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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大?
      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大?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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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一、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刑事自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时所提交的文书。 根据我国刑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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