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一、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属于合理说法。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如何认定恶意抢注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

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那么要构成这一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被抢注的是否是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的商标是没有人会去抢注的。“有一定影响”是指在一定地域被一定的人群所认知的区别性标记。事实上,一旦商品或服务项目投放市场,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交易的过程,商标的影响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开始产生,其影响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如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人群范围。怎样认定“有一定影响”呢?笔者认为,可以从该商品的广告投放、商品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知悉状态以及地域上的辐射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是否是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商标应认为是被抢注人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即强调商标的连续性使用,如果被抢注人曾经使用过的商标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请注册,则不应该认定为“抢注”。衡量一件商标是否连续性使用的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商品是否连续性地投放市场,当然,商标的使用晚于抢注人的注册,则不存在抢先注册的问题。这一时间点,应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为准。

商标的抢注虽然不构成侵权责任,但是商家依旧是可以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若是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最后并注册成功的,便是属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了。当然具备大量的证据是有必要性的,商标的维护需要平日的预防。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没有办理登记是不生效的。 《物权法》第227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


·一般美国专利在中国有效吗
      一般美国专利在中国有效吗?国外申请的专利,如果不是国际专利,且没有在国内申请专利,则不受保护。因为专利本身具有地域性,专利权的取得要经过申请,经一国专利行政部门的授予后,才在该国所管辖区域内享有垄断的权利,因此,就会存在中国专利、美国专利。在中国申请了专利,享有专利的垄断权,但如...


·文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
      1、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百期度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


·申请专利需要多长时间
      随着我们经济实力的发展,我们国家的科技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正是这个科学技术的进步导致许多山寨版的产品屡出不穷。这是对于发明人本身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情,不仅会给发明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还会对发明人的身心造成一定的伤害。那么当事人发明了一件物品之后,能及时的申请到专利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最...


·专利权共有人的单独起诉可以吗?
      专利权共有人的单独起诉可以吗?共有著作权人可以单方起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二...


·外观专利侵权标准该如何判定
      外观专利侵权标准是什么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申请软件著作权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在著作权的保护当中,不仅包括录音录像制品,文字作品等等。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国也有相应的法律来进行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什么一个程序员写出了一个新的软件,并且想要申请著作权的话,我国是非常支持的。具体来讲,如果想要申请软件著作权的话,需要交以下的几个证件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第一,...


·分析德阳申请专利需要多少
      分析德阳申请专利需要多少钱一、申请专利的流程 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 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 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 4、获得受理通知书。 5、初步审查。(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


·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包括欠缺商标注册的绝对要件、侵犯在先商标权和其他在先权利以及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的等,具体规定如下;(一)欠缺商标注册的绝对要件依据《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欠缺可注册的绝对条件的注册商标,商标局可以主动依职权宣告无效,任何人可...


·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
      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 一、怎样判断专利侵权 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首先,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其次,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


·正规的商标续展周期一般是多久
      正规的商标续展周期一般是多久?商标续展周期是三个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