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标同一天被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同一天被抢注怎么办?

商标同一天被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同一天被抢注怎么办?

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商标权的特征

1、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3、地域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4、财产性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5、类别性

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商标的注册不是把材料递交上去以后马上就能通过了,同一天提交的材料,可能商标局是按照材料递交的时间早晚来审核的,可是,这种情况应该是在商标局初审公告的时间之内就能发现的。初审公告的时候,就会有关于该商标申请的一些重要信息,发现之后就要马上收集相关证据提起异议了。

·商标侵权被投诉人的侵权资料需要哪些?
      商标侵权被投诉人的侵权资料需要哪些?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 一、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合作开发的软件...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


·商标续展的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的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一)商标续展申请的时间:应为商标到期前12月内提出商标续展申请。商标到期后,还会有6个月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商标权无法恢复,处于失效状态。(二)商标续展的流程:1、准备申请资料,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是企业,准备营业...


·著作权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应该有哪些
      著作权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应该有哪些?随着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开始向各地版税局申请著作权等级,取得版税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以维护当事人的著作权,防止当事人的作品被他人或企业非法盗用。那么,著作权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性作...


·商标网无效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网无效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无效的商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注册的;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


·商标权的宽展期有多久?
      商标权的宽展期有多久? 一、商标权的宽展期有多久 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在这段时间内申请续展注册;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也即所谓的宽展期,商标权人...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着著权法保护的范围内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为了包容各类的创作,以及适应未来可能发展出的新的传播方式,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采概括性的规定与列举式的规定相结合,以灵活运用。至于所列举的作品形式不外乎下列数...


·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
      ?一、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时间规定是什么?
      刑法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有哪些?犯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如果仅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


·商标异议答辩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异议答辩是什么意思?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