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拘留前算不算

在我国的《刑法》中,要无期徒刑降为有期徒刑的,必须要在判决宣判的第一天开始算起的两年内,在监狱中有悔改表现、帮助过国家获得重要成就的、在排除重大事故或者是抵抗自然灾害中有突出表现的,经过查证后,监狱和公安机关认为确实有悔改表现或是是为国家作出实际贡献的,才有机会机会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要减为有期徒刑,需要由监狱向中级以上人民的人民法院建议提出减刑,由法院组成审查团对该名犯罪分子进行审查,认为可以减刑的,法院会对社会公开宣判改变对该犯罪人的判决。在判决之前说所执行的拘留,我国的法律中是不存在折抵刑期的这个问题。就是判决后。前面的拘留都不在计算之内,判决后的关押期都是重新计算的。我国的《刑法》规定了,所有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的日子开始算起。在我国新修正的《刑法》中规定,被判处了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第一次的减刑一般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如果多次立功或突出表现而受到多次减刑的,这名当事人实际的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那么降为有期徒刑后,之前的已经过去的刑期,是不能再算进去的,比如当事人被判决无期徒刑7年,因为期间表现良好并且为国家立功被减为20年有期徒刑,这个时候因为对他的判决已经发生改变,就要重新计算他的刑期,就是说这个当事人还要服刑期20年。之前的判决无期徒刑的7年是不会再算进去的。就是说无论是在看守所里受到管制,拘留,羁押,在判决无期徒刑并且降为有期徒刑后后,不论被关押了多久,都不能计算进有期徒刑的刑期内。


·遗弃罪诉送状怎样写?
      遗弃罪原则上作为公诉案件,应有被告人所在地或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当该罪名没有被提前公诉时,法院才有管辖权,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遗弃罪诉讼状,那么具体遗弃罪诉送状怎样写呢?首先我们来了解遗弃罪是否属于自诉案件。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会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处罚标准 (一)个人犯罪...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成立?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的犯罪,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需要认定共同犯罪的情形。正确认定共同犯罪有利于惩罚犯罪,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也能体现司法公正。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成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必须二人以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共...


·杀人案嫌疑人自首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自首的存在,是为了能够让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他们来讲,在法庭辩护的时候能够认定有自首行为是很有帮助的。那您知道杀人案嫌疑人自首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杀人案嫌疑人自首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


·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用信用卡存储在如今已普遍,但是随之也出现了许多不好的现象,例如信用卡套用,相信您对此应该不陌生,但您并没有重视,那么对于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有哪些规定。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一些相应的法律解释。 一、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


·走私罪数额多少够判刑
      五万元以上就够判刑了。(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


·抽逃出资后返还构不构成犯罪
      抽逃出资后返还构不构成犯罪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无进”,往往等到被发现时,才会想到重新补足出资。但是抽逃出资,是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情况严重的,甚至涉嫌抽逃出资罪,不是简单将出资重新补足就没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需要注意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二、民事诉讼的特征1、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


·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和行贿罪是对行性犯罪,也就是说,有行贿就会有受贿,有受贿也会有行贿,不过有具体行为,其实并不必然就会构成相应的犯罪。而从罪刑法定刑法基本原则出发,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那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