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中规定举报同伙立功减刑多少

一、刑法中规定举报同伙立功减刑多少?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减刑的特点包括哪些?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度的根本所在。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刑制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在执行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的结果。2、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均是自由刑,而自由刑的轻重是以刑期的长短来确定的。如果有期限,则在此期限内予以减免,如果没有期限,则通过法定程序裁定一个确定的刑期。3、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的内容是刑种的变更,即从无期徒刑向有期徒刑的变更;而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及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其减刑的内容则是刑期的缩短。4、对于减刑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当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行为时,才有可能或者必须提起减刑的程序。举报同伙不一定就是一般立功,假如举报的该同伙对破坏整个案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可以被划入重大立功的范围当中,重大立功的减刑幅度很大,20%到50%的,减刑幅度,但是很少有直接减去一半刑期的。如果要准确的知道减刑多少,得结合本身所犯的罪名有可能被判处的刑期。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样量刑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样量刑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


·个人行贿5万判刑多长时间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般主体才能构成行贿罪,如果是单位实施行贿行为的话,此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出的构成的应该是单位行贿罪,由于具体构成的罪名不同,自然在同等的犯罪数额下规定的量刑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现实中个人行贿5万判刑多长时间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行贿5万判刑...


·在刑事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当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至少24小时了,他开始由一个完全独立主动、可以自由表达自己思想的人转变成一个思想和行为受到限制的人 。由于他所处地位和环境特殊,开始感觉孤立无援,他非常渴望能够有一个值得信赖的人能够与他站在一起,能够跟他说几...


·关进拘留所多久能探视?
      关进拘留所多久能探视?根据法律规定,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人犯,避免串供或者影响对案件侦办,不允许与外界会见和通信只有等到判刑后,分配到监狱,监狱会发出家属通知的。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应当经过公安局领导批准,没有经过批准不能探视,原则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不能探视。《拘留所条...


·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中仅仅对犯敲诈勒索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实际上,法官在量刑的时候,还需要考虑犯罪数额。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进行了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此罪数额方面的内容吧。 一、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刑诉中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刑诉中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诉中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


·缓刑结束后就没事了吗?
      刑事诉讼过程中,其实罪犯可以争取一下缓刑,如果法官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宣判了缓刑的话,则此时暂时可以不用实际执行原判刑罚,不过会有一个具体的考验期。那是不是过了考验期罪犯就没有事了呢?关于缓刑结束后就没事的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解答。一、缓刑结束后就没事了吗根据《中...


·2023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异同是什么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异同是什么?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相同点1)都是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2)都是暴力、胁迫的行为方式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


·非法狩猎罪三人以上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违反法律的规定进行狩猎,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因为在我国,狩猎是需要在限定的时间或者场所里来进行的。如果不严格按照这个限定的规定可能会破坏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因此很多人想知道非法狩猎罪三人以上的将会受到什么处罚?下面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非法狩猎罪? 非法狩猎罪(刑法第341条...


·构成窃取商业秘密罪标准
      对于一项发明创造,可以去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但是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申请专利保护,因为申请专利保护,期间会涉及到该项发明创造的公开,这对于申请专利人来说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现在的假冒技术也比较普遍,难免会发生在申请专利的公开期间会有其他假冒的类似的产品出现,对于这种行为,如果申请人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