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一)违约金的约定

相对来讲,购房者违约的情形和可能性比较小,基本就是拖延房款而已,但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却各式各样,从延期交房到质量问题、设计变更到办证遇阻等等,违约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约定违约金时,需要注意:

1、在合同里应当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在形式上对等的前提下实质上对购房者是有利的。除非购房者对自己的付款预期实在没有把握。可以将延期付款和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约定为房价款的万分之五以上(一般开发商会约定为万分之三);

2、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时将同时返还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改为银行贷款利息,存款和贷款利息的差别非常大;

3、在履约延迟的情况下,务必按日累积计算违约金而不是约定一次性定额违约金,要给开发商持续增加的压力才对;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开发商的各种违约情形列举出来并分别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没有按期交房、没有按期办理产证、没有使用约定的装修材料、规划设计变更未通知、质量缺陷或质量瑕疵等等,分别约定切实可行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如果只是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这样的条款有等于无,违约时赔偿是法律规定的,无须再约定。应当约定没有损失时如何承担责任及有损失但很难计算时如何承担责任,才能使违约条款能落到实处。

(二)陈述性条款的约定

示范文本有很多陈述性条款,如预售许可证号、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规划用途、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等等,这些条款在开发商提供的示范合同中经常已被划掉。但这个并不是无关紧要的细节,开发商的责任有些就隐含在这些陈述性条款中。比如套内使用面积,最好写入合同。

买房时必须争取把签合同真正想要的东西写在合同上。否则我们不知道建筑面积里属于我们的到底是多少。也便于在开发商设计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套内面积缩水而总面积不变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其他陈述性条款也是一样,陈述本身即包含了保证陈述内容真实的承诺,是对开发商诚信履约的督促和规制。便于在开发商提供虚假信息时认定合同无效和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 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

如果你决定购买一坐房产是因为广告或楼书中的绿地、水景、会所或即将实施的市政规划的话,最好将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使其真正成为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承诺。并约定如果届时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如果开发商不肯写只是因为行情火暴根本懒得敷衍,可以约定“开发商提供的楼书、广告资料视为本合同附件,如有变更将承担违约责任”,在什么情形下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最好明确,比如水景变成了车棚,违约金如何计算。

(四)贷款不成的约定

如果购房合同签定后,因资信记录等原因银行不予放贷,则购房者的履约能力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果不在合同中事先妥善约定,就要承担不能按约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应当争取约定,自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购房者应向相应贷款银行的指定机构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和费用,否则,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因贷款银行改变贷款条件等原因而致使购房者无法成功申请银行贷款的,买卖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根据《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也就是房屋坐落的地点、类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等内容。

(三)数量。应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平方米)、楼层数或房间数等。

(四)价金。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应先由当地房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估价,确定出最高价格的限度,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在此限度内自由协商确定,最后报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五)交付方法。主要应明确:怎样验收、接管房屋和房屋的附属设备等;其交付必须以到房管部门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为必要程序;价金的交付要明确规定是支付现金还是支票或转账,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等;还要写明交纳税金及费用等。

(六)交付期限。应写明交付价款的期限和交付房屋的期限。

(七)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即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在合同中应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如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如有必要还可写明赔偿损失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后是申请仲裁还是提起诉讼。

以上是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当事人在合同中还可约定其他条款。

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即便是采用《示范文本》购房时也应注意上面提到的问题,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因疫情怎么推迟还房贷?
      因疫情怎么推迟还房贷?疫情导致推迟还房贷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当事人应当及时咨询银行,工作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或客户房贷经办网点的客户经理联系跟进;住房按揭客户也可以直接打办理业务的网点电话申请。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事先申请的,比如在重症监护或住院的患者,有一些银行也接受一定...


·夫妻协议离婚房屋变更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夫妻吵到最后选择离婚。在离婚方式上面,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而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房屋是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双方办离婚手续时要对房产分割做出约定。那么夫妻协议离婚房屋变更吗?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协议离婚房屋变更吗? 夫妻在...


·婚前房产是否需要做公证
      婚前房产是否需要做公证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因为...


·房产纠纷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房产纠纷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主要法律依据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例如《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


·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我们在城市里购买房屋,需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在农村自己修建的房屋需要进行买卖时,也是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但是,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和城市里购买房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大不相同的。今天我们就带您认识一下关于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 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签订时间: ...


·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必须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规避租房合同...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普通公民要想全款买房是有些不现实的。只要买房,那么就意味着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并且在日后的生活当中要有一个长期做好还房贷的心理准备。银行对于申请房贷的人员,放贷的时间可能要比您想象的长一些。并且公民在买房并且办理房贷的时候,肯定十分关心的一个问...


·房屋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
      如今针对房屋的流转不仅仅是买卖了,还会包括赠与、继承等等。而很多时候都需要办理房屋的公证,不同原因的房屋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有可能不同。那么房屋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 一、商品房违约金如何计算:依据合同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就违约金问题作出规定。实践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


·80年代的农村无证房能不能按照正常房屋补偿?
      一、80年代的农村无证房能不能按照正常房屋补偿?  80年代农村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如果不是属于违法建筑的,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是可以按正常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