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2023最新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

《刑法》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构成犯罪的数额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三、如何认定诈骗罪(一)罪与非罪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二)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刑法》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认定是怎样的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认定是怎样的(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行为人无意中遗失、积压、毁弃他人信件,或者误把他人信件当作自己的信件开拆的,不构成犯罪。侵犯通信自由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是划清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我国邮政法第36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


·不作为帮助犯量刑是怎样的
      在一些违反犯罪活动进行的时候,有时会存在这样一种人群。他们实际上没有做什么真正和案件有关的事情,但是却从侧面帮助了犯罪分子,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不作为帮助犯,其实对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还是有帮助的。那么,关于不作为帮助犯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从犯处罚是怎样的? ...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吗?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吗?公民因为打架被拘留的,此时可能是行政拘留,自然也有可能是被刑事拘留。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不同,其中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在这样的情况下既然会受到行政或者刑事方面的处罚,那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吗侵权者需要...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1、窝藏、包庇罪2、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


·刑事案件批捕后不再提审什么情况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不再提审什么情况?批捕后不再提审犯罪嫌疑人的话说明不需要提审犯罪嫌疑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未规定正式批捕后必须要提审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的提审是由办案机关做决定的。正式批捕后,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


·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二、盗窃罪...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再审的刑事抗诉书几日能送达?
      一、再审的刑事抗诉书几日能送达?再审的刑事抗诉书三日能送达,一般在检方把文书给法院后由法院送,刑事抗诉书是在三天左右的时间内送达,控诉提出后,人民法院就要根据抗诉书,对全案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因此,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


·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刑事诉讼法当事人概念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代社会,关于当事人这个概念您都比较熟悉,无论是在刑事案件中还是在民事案件中,都存在着当事人,但是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中当事人的概念会有一定的差别。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知道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些具体的规定,比如说刑事诉讼法当事人概念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