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去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二、工伤死亡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各省对于工伤赔偿有各自的标准,山东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将如上所示。主要是包括丧葬、亲属抚养费、工亡等多种类型的费用。工伤赔偿是针对于劳动者在职期间因工作而导致的工伤,所在单位则需要对其进行赔偿,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赔偿。

·在我国工伤鉴定结果出来未评到级数怎样赔偿?
      在我国工伤鉴定结果出来未评到级数怎样赔偿? 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企业未经审批就复工会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一、根据各地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就加班费计算的事务操作,总结如下几点:1、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费计算基数作出约定,约定的标准原则上应为员工每月的规定工资收入,在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应包扣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对于奖金和津贴、补贴等福利,可以...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赔偿二次手术应部分支持误工费的赔偿
      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赔偿二次手术应部分支持误工费的赔偿。在二次手术住院期间确实存在误工,如能提供证据,则应扣减其二次手术治疗期间的残疾赔偿金后予以支持。前提为原告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原告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原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损失。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辞退员工工资最迟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没有任何理由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


·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有哪些?
      老动关系存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一般劳动关系在员工入职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确立下来了,如果公司会要求变更劳动关系,但是工作地点和薪资不变,这就意味着要重新签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有哪些?我们根据这个...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如何处理?
      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如何处理?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的处理方式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有一方不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话,就会成为违约侵权,就要向受到损害的一方交付违约金,如果私下里协商不成的话,可能还会成为民事诉讼案件。目前来讲,一般的劳动合同所签的期限为三年,也就是说在三年之...


·劳动者月中入职当月是否有工资?
      当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比较关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福利等内容,但是实际上,人事部门在招聘时所做的承诺在工作中会得不到保障。那么,劳动者月中入职当月是否有工资?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资计算公式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