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买房子认筹需要注意什么?

一、买房子认筹需要注意什么?首先要问清楚开盘的时间,开盘方式比如说是排号还是摇号,还是用手机抢号。再者就是认筹金没有选号,能不能退一般都是能退的多长时间退回来。到时候如果选到了房子认筹金抵多少价款。是自动转成定金还是还需要交,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分清是认筹金还是定金,如果是定金的话会产生法律效果的,试用合同法的定金罚则,一般是退不了的。所以小心开发商在这上面做文章。二、买房认筹存在哪些陷阱?1、变相筹集资金,存在风险一些希望客户认筹的楼盘尚在建设过程中,根本还没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向客户收取认筹款,实际上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方式,万一楼盘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逃跑,消费者只能吃亏。2、虚假火热,诱人认筹开发商很喜欢营造出楼盘卖得很火,排队都买不上的表象。事实上,楼盘是不是真的卖得好,外人没那么容易掌握情况。制造出虚假火热的现象后,会有更多消费者愿意交认筹款。3、拉高房价,抵消优惠认筹期间,很多开发商并不会告诉你具体的房价,如果认筹的人多,他们可能拉高房价,再打小折扣。这样,认筹款等于白交了,消费者根本没有真正享受到VIP的待遇。4、买不到房,无法索赔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时,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力,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款是可以退还。另外,认筹款一旦用合同明确为定金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拒绝买房,将无法退回以“认筹款”为名的定金。三、认筹和认购的区别是什么?1、认筹购房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大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认筹金。一般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先填写个人买房资料,并交纳一笔认筹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2、一般情况下,在认筹之后,买家就会成为楼盘的尊贵客户,可以享受优先选房、打折等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3、而认购就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达到签约。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开发商为营造商品房买卖活跃的气氛,往往要求有意向的购房者缴纳认筹金,这样才能参与选房。一般来说,认筹金都在万元以上,对于这部钱购房者应该注意是否可以退还。缴纳后享有哪些权利。特别要弄清认筹的性质,和定金要区分开来。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


·如今房产的类型比较多,除了常见的商品房以外,还包括了回迁房、
      如今房产的类型比较多,除了常见的商品房以外,还包括了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等,而这些而房屋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公民进行买卖,不过买卖交易不同类型的房屋此时的注意事项不一样。那其中回迁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回迁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


·在城市里买房
      在城市里买房,是一个幸福家庭的基础,但是每个城市的房价都不同,但是相同的是都需要有房屋的质量等级,那房屋质量等级标准分几类?一般来说房屋的质量等级分为五类,分为五大类,以下做出详细的解释为什么要分为五大类,五大类都包括什么东西。 房屋质量等级标准分几类 根据房屋结构、装修、设...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权,而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如一栋三层...


·房屋租赁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一般
      房屋租赁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出租人想要解除合同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符合什么条件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客户无购房资格
      客户无购房资格,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自然就成立生效了。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这类纠纷中,如果买家没有购房资格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就会导致合同无效了呢?答...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


·离婚房屋过户给孩子的话怎么做
      其实离婚的时候,如果说夫妻双方都能够协商一致将房产留给孩子的话,这也是非常好的一个选择。因为毕竟孩子在婚姻关系当中是没有过错的,而且孩子也是夫妻双方生命的延续体,想必大多数夫妻把房产过户给孩子都不会存在多大的争议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屋过户给孩子的话怎么做? 一、离婚房...


·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中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比较大。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


·一、房屋租赁备案网签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备案网签是什么网签是在房屋部门上进行备案,将合同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出示。可以再互联网上查到相关的信息。而备案是购买者和开发商签好相关协议之后,前往房屋管理部门自行进行备案的一种购买方式。网签和备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


·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怎样分割?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他就是夫妻婚姻存续时间所取得一些财产收益,因此您都想要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怎样分割?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