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关于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规定是为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合并执行,合并后行政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二、行政拘留的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三、与刑事拘留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4、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5、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决定,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有关场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人民由于违反法律制度,对社会危害较轻的情况,一般会给予行政处置。那么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根据事件的具体影响情况,合并执行行政处罚。总而言之,违反法律制度的人员,都将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刑事抗诉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有哪些?刑事抗诉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有: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


·绑架罪缺少什么证据不能判刑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证据的话,是...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如今有很多老人的生活条件好转的同时也存在着缺少陪伴的情况,这就让空虚且缺乏社会防范意识的老人轻易地就被犯罪分子以各种理由欺骗,而大多数的老人被骗案件都是属于经济犯罪范围之内,下面一起来学习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一、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涉案主体复杂。涉...


·对罪犯裁定减刑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吗
      一、对罪犯裁定减刑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吗? 对罪犯裁定减刑不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因为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本身就可以折抵刑期,不算是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


·集资诈骗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量刑幅度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刑事案件检察院退侦一次如何处理?
      刑事案件检察院退侦一次如何处理?刑事案件检察院退侦一次需要公安机关收集相关的证据,重新进行侦查之后,再次移送,具体规定如下所述: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


·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行为是十分常见的,但有遗弃行为并不代表会构成遗弃罪。在确定对方构成遗弃罪之后,被遗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参照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高法关于遗弃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告诉才处理吗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告诉才处理吗?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公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


·诈骗罪的辩护词具有自首情节会从轻处罚吗?
      诈骗罪的辩护词具有自首情节会从轻处罚吗?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监外执行服刑人员可以出国吗
      监外执行服刑人员可以出国吗?根据规定,监外执行不可以出国。我国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主要是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除了遵守刑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监控定位手机的管理。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办理监控定位手机;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每两天用手机短信的方式,报告自己所在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