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什么是犯罪中止

法律规定什么是犯罪中止

一、什么是犯罪中止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二、犯罪中止的特征

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一)中止的及时性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故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中止的自动性

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适用这个条件,应注意以下两点:

1、中止犯自己认为有可能把犯罪进行到底。即使客观上其犯罪行为不可能进行到底,而他主观上认为是可能进行到底的,并主动把犯罪行为停止下来了,也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

2、停止犯罪必须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愿。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遇到了自认为无法克服的困难,不可能把犯罪继续进行下去,而不得不停止犯罪,应视为未遂,而不是自动中止。

(三)中止的有效性

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行为。由于犯罪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因此,这时一般只要消极地不再把犯罪行为继续实行下去,就可避免犯罪结果发生,从而也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2、在犯罪实行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由于距离犯罪结果发生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如果要中止犯罪,就不能只消极地停止,还需积极的采取措施,以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例如,某甲在某乙饭里投了毒药,如果甲要中止杀人,就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让乙把饭吃下去。如果乙已经吃下去,甲就要积极抢救,以阻止乙死亡,并且,只有有效地阻止了死亡结果发生,才能视为犯罪中止。

从以上犯罪中止成立的三个条件可以看出,犯罪中止也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主观上自动放弃了犯罪意图,客观上放弃了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正是对中止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四)中止的客观性

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中止行为分为两种情况:在犯罪预备阶段以及实行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行为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即再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必须是真实地放弃犯罪行为,而不是等待时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应予注意的是,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是犯罪中止。

在实行行为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不以行为人单独实施为必要,但行为人必须作出了真挚的努力,其行为对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否则不成立犯罪中止。

三、中止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可能出现在犯罪着手之前,也有可能出现在着手之后。而在着手之后,如果是因为行为人主观上放弃犯罪,同时也没有发生什么损害后果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若是因为一些客观的外界因素导致犯罪不能继续实施,则往往就会按照犯罪未遂来处理。

·新刑法受贿50万惩罚措施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贪污受贿的相关规定也是越来越明确,而新出台的刑法条例中新增了受贿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重新规定了受贿的范围以及惩罚范围,对于受贿金额的划分也有了新的规定。那么新刑法受贿50万后惩罚措施是怎样的?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新刑法受贿5...


·缓刑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
      罪犯要想被判缓刑,自然首先要满足缓刑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具有相应的资格。而法官在判缓刑的同时也会作出具体的考验期,考验期内就要求缓刑人员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同时不能有新犯罪。那如果缓刑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被混淆,然而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定罪量刑又是不同的,因此明确区分非法经营罪和赌博罪是很有必要的,那么非法经营罪和赌博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非...


·孕妇被取保后流产了还会判刑吗?
      孕妇被取保后流产了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刑法有明文规定“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任何人、任何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不能认定其有罪。”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


·抢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怎么处罚抢夺罪
      抢夺虽然在很多方面与抢劫很类似,但到底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罪名,因此无论是在构成要件、立案标准还是量刑处罚上面都是不一样的。《刑法》中对抢夺罪的处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您知道一般我国是如何对抢夺量刑处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公私...


·强奸罪是行为犯的定义是什么?
      强奸罪是行为犯的定义是什么?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国家已经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但是不可避免还是会发生各种违法的事情,比如强奸罪,为了减少这种事件的发生,国家只好加大惩治力度,那么这在法律上如何定义呢?强奸罪是行为犯的定义是什么?强奸犯属于行为犯。但在司法实践中...


·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保留不?
      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保留不?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不会保留,因为拘役都是我国《刑法》中的主刑之一。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意味着,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


·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的任务是什么?
      一、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任务是什么? 检察人员出席刑事抗诉案件法庭的任务是: 1、支持抗诉; 2、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3、代表人民检察院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检察人员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讯问被告人、讯问应当围绕抗诉理由以及对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有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讯问后可以不拘留吗?
      根据法律规定讯问后可以不拘留吗?根据法律规定讯问后可以不拘留,讯问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第...


·新刑法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是什么?
      新刑法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是什么? 一、新刑法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签完认罪认罚具结书多久到法院?
      签完认罪认罚具结书多久到法院?签完认罪认罚具结书多久到法院?签定认罪认罚具结书与法院开庭时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三日前应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法院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