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双胞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双胞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延伸补充: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对于双胞胎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依据最符合子女成长的环境进行判决,父母的收入情况也会作为参考标准。对于抚养费的收取按照固定收入以百分比的形式进行收取。如果是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需要参考当地的实际收入水平。抚养费在实际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作出调整。



·关于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对于夫妻之间的婚前财产作出了规定。为了避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财产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对于婚前财产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今天整理了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婚姻法》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起诉离婚费用败诉后该由谁承担
      起诉离婚费用败诉后该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


·结婚条件可以更改吗 结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要是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不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就是无法领取到结婚证的。但有的人在不满足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居然在问结婚条件可以更改。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条件可以更改吗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不能更改的,在法...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二、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


·离婚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他们都是受法律大力保护的,是受到优待的。众所周知,父母在离婚之后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一方获得了抚养权的,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可要是离婚拒付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离婚拒付抚养费怎么办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拒绝...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解释的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


·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
      有的夫妻只提起了一次离婚诉讼然而就被法院判决离婚了,但现实中也有那种起诉了很多次之后才判离婚的,有的人在看到别人一次就判离的时候,就在咨询我们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这其实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 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


·一、婚外恋做人流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外恋做人流属于重婚罪吗?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


·揭阳社会抚养费标准
      ? 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希望更是一个好国家的未来,所以对子女如何出、抚养费抚养费应当由谁来出、社会抚养费应当交多少我国法律都有做出相当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是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主要是根据当地的收入情况进行征收的,那么揭阳社会抚养费20...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夫妻双方会对婚内财产进行规定,但协议仅限于双方,很难达到第三人,一般而言,公证是一种很好的选择,那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公证需要到公证机关去办理,婚内财产协议的公证也需要走程序,那如何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展开讨论,具体内容请看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