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刑事案件审判越发复杂,刑事司法鉴定对于明晰刑事案件复杂的真相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作为审判刑事案件的依据。而我国刑事鉴定目前存在重复鉴定等诸多问题,为了规范刑事司法鉴定,有必要对刑事司法鉴定标准多加关注,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了解 ?刑事司法鉴定标准 ?的内容吧。
一、刑事司法鉴定问题
1、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多种管理机制并存,导致了“鉴侦合一”现象
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系统内部设立鉴定机构,其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同时具有“执法者”的身份。这直接导致了“鉴侦合一”、“鉴检合一”的现象。既然司法鉴定是科学实证活动,那么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保持中立的社会角色。而这种双重身份的存在,无法从制度上保证鉴定人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公安、检察机关的职责是揭露和追诉犯罪,它们的鉴定是控方证据的组成部份,即使其做出的鉴定结论是客观、公正的,群众有时也会认为鉴定人员同侦查人员同属一个单位,缺乏回避,从而信任度下降,公信力大打折扣,影响司法鉴定的社会效果;同时,侦查机关在自己的诉讼阶段,独立地进行鉴定,也容易导致司法鉴定的暗箱操作,容易造成司法不公。
2、侦检机关垄断鉴定启动权,当事人无权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各机关颁布的诉讼规则,关于当事人参与鉴定程序的规定几乎是空白。当事人除了拥有知悉鉴定结论的权利和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的权利外,再无其他权利。对于鉴定的启动,鉴定的事项、范围,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选任等等,当事人一方毫无置啄的机会[4]。有些地方连对鉴定人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都无法落到实处,整个鉴定程序毫无当事人的身影,而鉴定结果却与其利益息息相关。鉴定权成为了一种准司法权,当事人、被指控人只是准司法权作用的客体。
二、刑事司法鉴定标准
(一)听器听力损伤标准
1、 重伤一级
(1)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
2、 重伤二级
(1)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
(2)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3)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
(4)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
(5)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3、轻伤一级
(1)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2)双耳外耳道闭锁。
4、 轻伤二级
(1)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2)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3)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4)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5)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5、 轻微伤
(1)外伤性鼓膜穿孔。
(2)鼓室积血。
(3)外伤后听力减退。
(二)视器视力损伤
1、 重伤一级
(1)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2)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
(3)双眼盲目4级。
2、 重伤二级
(1)一眼盲目3级。
(2)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3)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
(4)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
3、 轻伤一级
(1)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2)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3)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4)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4、 轻伤二级
(1)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2)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3)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4)斜视;复视。
(5)睑球粘连。
(6)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7)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5、 轻微伤
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综上所述,近年来,随着科学的进步,刑事犯罪也越来越来复杂。刑事司法司法鉴定由于可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因而对于保证案件的审判公正有重要作用,对诉讼产生重要的影响。上述刑事司法鉴定标准有利于解决现存刑事司法鉴定问题。
·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单纯的实施了卖淫行为的话,这只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现实中,有的人虽然自己不卖淫,不过却有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构成介绍卖淫罪了。那我国对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介绍卖...
·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样处置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样处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
·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
在网络持续繁荣的今天,我们的生活逐渐因为互联网而发生了变革。而任何事物都是双面的,利弊同生。诽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变多了起来,更严重的则构成了诽谤罪。那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本文将会对此问题加以讲解。
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1、窝藏、包庇罪2、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
·江苏省抢夺罪量刑标准
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抢夺罪的犯罪主体。实践中,一旦确定构成抢夺罪的,就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是江苏省关于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规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根据抢夺犯罪涉案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撤诉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撤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和解协议书。而在法院作出...
·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死刑是最高的刑事处罚,为了体现刑法的人性化,逐渐减少死刑的处罚了,不是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一般都会判死缓,那么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是什么性质?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是什么性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的性质是刑事措施。羁押与换押的法律规定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一种羁押,而换押的话,是前一个诉讼活动向另外一个诉讼阶段进行过渡的时候,相关的机关来进行的一种关押的手续办理,人犯换押是指前一个诉讼阶段向下一个诉讼阶段过渡时前后两...
·行政拘留15天的笔录多久销毁,是可以销毁的吗?
行政拘留15天的笔录多久销毁,是可以销毁的吗?行政拘留15天的笔录是会留作档案其中,不能被销毁的。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
·触犯开设赌场罪能判处缓刑吗
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只要求有相应的赌博行为,如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等等,并不要求实际获得了利润,因此只有有上述行为的就会构成此罪的既遂,那么就要根据《刑法》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这个开设赌场罪能判处缓刑吗?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要是能适用缓刑当然是最好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