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诺成合同这两者有什么关系?

民间借贷诺成合同这两者有什么关系? 一、民间借贷诺成合同这两者有什么关系?
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即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贷款人提供贷款时合同生效。因为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至少一方不为自然人的合同,所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性质其属于诺成合同的。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三、民间借贷合同内容都包含哪些?
主要包含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附件: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
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民间借贷借款人的义务?
(1)提供有关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2)按约定收取借款。
(3)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按期返还借款。
(5)依约定支付利息。
五、民间借贷合同存在争议如何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借贷合同是否都要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
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金融机构的借款,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是明确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另外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
七、民间借贷合同变更要注意什么?
(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针对民间借贷诺成合同这两者有什么关系的问题,我们给出肯定的答案是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总的说来,除了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以外,其他情况下的借款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果要需要进行民间借贷,我们提醒各位一定要找比较可靠的民间借贷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留意合同条款的内容,避免上当受骗。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护。 第一条 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第 ____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____元,(大写...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借条最长是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借条最长是多少?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借条最长是20年的时间,借条的最长时效也就是最长诉讼时效,其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


·挪用公款追诉期怎么计算
      一、挪用公款追诉期怎么计算 《刑法》对刑事案件追诉期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


·向朋友讨债技巧有哪些
      向朋友讨债技巧有哪些 向朋友讨债技巧 1、登门讨债 所谓登门讨债就是指债权人或者讨债人走出去,到债务人的所在地,到债务人大本营去,和债务人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涉、协商,直接向债务人就债的清偿进行催讨。 (1)债务人欠债不还被债权人追上门来讨债,人们通常都会同情支持债权人,公...


·离婚时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顺序是否有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顺序是否有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没有规定的,因为我国法律上并不允许民众个人申请破产,债务偿还顺序问题有夫妻两个人自己根据借款合同来妥善安排。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同...


·公务员贷款条件有哪些?
      公务员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公务员贷款条件有哪些? 1.全国主要城镇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等无编制以外的工作人员; 2.授信到期时未退休且实际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常住户口或有...


·债的转移管辖权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债的转移管辖权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债的转移管辖权需要注意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


·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
      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 一、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


·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贷款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审查其资质,对于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人,是不能放贷的。但实践中有的工作人员却违法进行了放贷,此时就容易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巨大是多少钱呢?这关系到最后的量刑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违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