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地上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


地上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公证处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


(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


①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④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


⑥转让期限;


⑦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⑧违约责任;


⑨其他事项。


(4)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地块、条件、用途及期限,是否与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相符。转让活动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


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需要自己按照有关情况进行有效的解决,否则即使是转让也会因为自己的证件问题导致自己的权益丧失一定的积极性,但是在生活中由于商业活动的急促性,导致有关大的当事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会忽视此类问题,因此自己需要多加了解。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一、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家庭承包经营权主体是以集体经济组...


·法律规定住宅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法律规定住宅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国家为了规范土地的管理,将土地的所有权进行收归国有。但是国家为了保证土地的使用效率,将土地使用权发放给人民。人民可以就自己的利益需要对土地进行使用。不过,国家并不是将土地的使用权一直发放给人民。国家会对人民土地使用权进行年限规定。那么,法律规定住...


·济南买房子首付多少外地?
      济南买房子首付多少外地? 一般规定,买房首付首套首付不低于30%,第二套房子的首付不低于60%。 在济南买房子的条件政策 1、能提供在济南缴存了满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 2、有着不低于拟购房屋房款30%的首付款; 3、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 土地使用证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证明文件之外,更是处理其他事物比如房产证的办理、建设工程的报批报建等事务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件之一,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以上证件是不可能办理下来的。所以,企业或个人在拿到土地使用证之后,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比较多,其中土地使用权招标是最常见的方式,如果单位或者个人对于招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兴趣的,就可以参加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标,参与竞标成功的就可以获得该土地使用权,所以想要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先应...


·土地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土地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对未利用的土地进行开发使用,分为土地利用范围扩大与土地利用深度的开发。但在开发的过程中就需要对原来土地的使用者做出相应的补偿,支付一定的土地开发补偿费。那么土地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土地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一)土地开发补...


·发达地区职务侵占8万如何处罚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员工侵占了公司的财产,这种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我国刑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员工利用职务提供的机会,将该单位的财产私自占有,且涉及的数额比较大的,会被判处五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或拘留,涉案数额特别大的,会被判处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司法机关可以将该犯罪分子的财产没收。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


·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对于苏州的很多人来说田地是非常的宝贵的,所以如果对苏州地区的田地进行征收的话,如果没有合适的征地补偿标准,很多人可能会出现消极应对征地的情况,那么制定一个合适的标准变成了苏州征地工作中比较重要的一点,那么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征用耕地...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


·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
      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在异地丢失了身份证式可以补办的,补办的流程是: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