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关与职业卫生有没有关系?

劳动合同关与职业卫生有没有关系?


1、用人单位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用人单位是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用人单位是否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是否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


案。


6、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用人单位必须是否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


8、用人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是否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是否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9、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是否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是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1、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职业卫生培训,是否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并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2、用人单位是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卫生服务


服务内容


职业卫生服务主要是通过向职工提供职业卫生服务和向雇主提供咨询来保护和促进职工健康,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从整体上维护职工健康。职业卫生服务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监测,以判定和评价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中影响工人健康的危害因素的存在、种类、性质和浓(强)度;


2、作业者健康监护,包括就业前健康检查、定期检查、更换工作前检查、脱离工作时检查、病伤休假后复工前检查和意外事故接触者检查等;


3、高危和易感人群的随访观察;


4、收集、发布、上报和传播有关职业危害的判别和评价资料,包括工作环境监测、作业者健康监护和意外事故的数据;


5、工作场所急救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


6、安全卫生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控制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7、估测和评价因职业病和工伤造成的人力和经济损失,为调配劳动力资源提供依据;


8、编制职业卫生与安全所需经费预算,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供;


9、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0、与作业者健康有关的其它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如预防接种、公共卫生教育等;


11、职业卫生标准的制订和修订,职业健康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及检验和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和管理。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分为10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业卫生对于一个用人单位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必须要求职工出示健康的证明,用人单位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所以,一个好的身体不仅是对自己很重要,对于他人来说也是不可缺的。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于加班费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新劳...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包括哪些内容?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


·分部工程质量由什么组织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由什么组织验收许多工程都会由承包方承包以后独立完成,但是工程较大的时候,通常会将工程分开,分为几个分部工程,无论是怎么分,在工程实施结束以后,都是需要组织验收的。但是分部工程质量由什么组织验收,这在工程的验收管理规定中是有明确说明的,下面我们就给您讲讲到底是谁负责组织...


·劳动合同签订最长年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签订最长年限是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


·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化工厂或其他企业工厂中并没有监护人一说,应该是安全负责人或安全责任人。化工厂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


·工伤鉴定几天出结果?
      工伤鉴定几天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的依据是什么
      就算是在世人眼中特别理智严肃的各种法律规章制度,终究也是要强调一个人文关怀精神的,所以在劳动关系当中这个道理都是相通的。如今社会职场当中性别歧视的状况越来越严重,大多数都是因为女职工在参加了工作以后不可避免的,因为怀孕的原因有产假等一系列正常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内容主要...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是什么?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是什么?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是明确基础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的具体规定让工程单位更好地进行建设。只有对这些内容进行充分了解的单位才会建设出更优秀的工程。下面就是有关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的具体规定。 建设工程基础验收办事须知...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法律如何规定
      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个概念,你对它的了解有多少呢,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法律中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对于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都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追究赔偿责任呢,下面就跟着我们来看一看。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不会扣减...


·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后果是什么?
      周所周知,工程质量在进行验收时是具有严格的把关标准的。如果工程质量良好,则会建立信用度,生意会越来越多。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仅是自砸招牌,还会带来一系列后果。那么,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后果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