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前财产写不写进离婚起诉书里面?

婚前财产写不写进离婚起诉书里面?


非夫妻共同财产,无须写明。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手机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一起递交到法院即可。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对于离婚起诉书的具体法律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起诉书就意味着双方有财产或者其它的纠纷才走的一种程序,在写离婚起诉书的时候也一定要写明所有的问题,特别是诉讼的请求,关于财产一定要写婚后所得到的,如是婚前的话,那么是没有必须要进行注明的,因为婚前财产任何一方是没有任何权利分割。



·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
      婚姻对于人们来说是神圣而庄严的,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组建家庭的原因和各自的生活背景各不相同,离婚也是十分常见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其中的诉讼离婚虽然可以获得划分财产与其他事项的权威判决,但是成本显然比较高。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的相关资料...


·前任不抚养孩子该怎么处罚
      前任不抚养孩子该怎么处罚不抚养孩子可以具体分为不实际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或者不支付孩子抚养费,但不管是在那种情况下此时都是不积极履行自己义务的一种行为。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前任不抚养孩子的话,那此时是可以对其作出处罚的。究竟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前任不抚养孩...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一、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的一般不是构成虚假诉讼,因为双方离婚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假离婚会不会构成虚假诉讼罪,要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如果通过假离婚捏造事实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侵害他人利益的,就会构...


·离婚后婚前财产应该怎么分
      夫妻之间的财产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划分,其中很常见的就是两种,即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而其中婚前财产其实又是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交叉在一起的。那一般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


·离婚后怎么提起变更监护人申请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往往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需要变更的,要先和另一方协商才行,如果协商失败怎么办呢?离婚后怎么提起变更监护人申请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 关于孩子监护...


·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只有存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才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在什么证据下被判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在什么证据下被判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如果个人的身体或财产受到了侵犯,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对方对自己的伤害进行赔偿。从对个人伤害的对象来区分,可以将赔偿分为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虽然它们两者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对个人损害的赔偿,但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之间是有着重要的区别的,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说明。 ...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结婚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结婚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