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夫妻单方按揭购房离婚时怎么分配房产?

一、夫妻单方按揭购房离婚时怎么分配房产?


夫妻单方按揭购房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平均分配。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以个人财产买的属于个人财产。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也体现在财产所有权的公平之上,即婚前财产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在具体的财产分割上,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解决,只有在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意见也能进行合理的财产分割。



·一、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什么?
      一、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什么?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需要对此承担起违约责任,比如说按照合同当初的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支付,具体的违约的责任是按情形如下所述。(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有房产证没有...


·上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买房,一直在国内保持热潮,尤其是二套房,近年推行的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异地人士购二套房就越来越多了。那么,您都知道上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吗?下面,就让法律网站的小篇来给您讲解一下吧。 一、 上海市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及首付比例 (1)二套房贷款...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1、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只限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 实际中问题较多.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2、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租房的现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在租房过程中经常会引起各种矛盾与纠纷。为了尽量确保租客在租房过程中的利益不被侵害,通常需要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都有哪些吗?房屋租赁合同中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 ...


·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
      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 一、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开饭店的,进行拆迁时承租人是有补偿的,补偿包括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如何退房子定金
      购房交了定金,因卖方原因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订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


·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虚假离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由于房产的限购政策,很多地方开始盛行假离婚买房的景象,尤其是在大城市。前段时间,新闻报道上海民政局离婚队伍远远高于结婚人群,很多人趁下班时间排队去离婚,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买房。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您为什么要假离婚买房呢?假离婚有什么后果吗?请听的讲解。 一、假离婚买房的涵...


·商铺租赁合同不同于普通的房屋出租合同,商铺租赁合同一旦达成,
      商铺租赁合同不同于普通的房屋出租合同,商铺租赁合同一旦达成,那么当中会涉及到大量的租金,而且将来被出租出去的商铺在进行使用的时候,是必须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进行的。商铺租赁,不管是小型的商铺还是大型的商铺租赁,都需要通过合同来进行约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商铺租赁合同模板是怎样...


·农村房屋买卖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费用是多少1、农村房产证过户费用:转让方需要交征地管理费,0.75元/平方米;出让金;补出让契税,基由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窗口核收;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受让方还需要交工本费;国有土地使用证20元/本;印花税;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等...


·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