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以什么为准?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以什么为准?

以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的日期为准。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几种?

1、过错性辞退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适用情形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正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的所有信息都要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是相吻合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天员工就会一并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的。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结果并不是劳资双方之间协商确定的,那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就与劳动仲裁机构下达的仲裁结果为准。

·侵犯商业秘密工商处罚有哪些?
      在商业活动中,个人或者单位用偷窃、威胁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他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使用他人掌握的商业秘密,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那么,侵犯商业秘密工商处罚有哪些?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是指以盗窃、利诱、...


·在我国临时用工用签劳动协议吗?
      在我国临时用工用签劳动协议吗? 要根据用人单位具体的用工情况确定 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


·员工居家隔离期间在家办公的工资如何算
      员工居家隔离期间在家办公的工资如何算?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用人单位未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春节假期休假的,加班费按1月25日至27日三个法定节假日劳动报酬的300%支付。其他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


·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由于您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结合自己的伤情提交认定申请的,所以有些时候,可能认定过程中,发现自己还有其他受伤的部位也是因为工伤所致但是没有及时的早工伤认定申请书中提及,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补充鉴定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补充受伤...


·职业病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对于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职业病鉴定后,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要明确诉讼请求;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目前指出并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详细叙述事件经过以及事实依据等。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和对方的高速情况来具体分析。 二、...


·?裂纹骨折工伤鉴定算几级?
      ?裂纹骨折工伤鉴定算几级?劳动者工伤骨头裂缝算几级伤残,因为骨头不同、裂缝程度不同,评定的结果不同,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以及经过治疗之后的情况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力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


·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
      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是民生工程,也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安全保障工程。对于相关工程质量的把控也就显得尤为必要。而这一前提就是制定好相关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那么,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


·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总会进行合同的签订,即使这样在施工的过程中
      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总会进行合同的签订,即使这样在施工的过程中仍然会出现纠纷。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黑白合同不一致的时候结算方式的纠纷等就是争议的焦点,那么出现这些情况如果诉讼到法院,法院如何裁定呢?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施工争议焦点 ...


·劳动合同只写基本工资不续签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只写基本工资不续签是否可以? 既然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就说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实际上就是一种续签的结果,至于其他的事项可以补充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
      根据实践经验表明,在刑事案件中,为嫌疑人、被告人聘请专业律师提供辩护的,这还是很有必要的。但聘请律师肯定会涉及到律师费的问题,那么通常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 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