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毒品犯罪从犯怎么判刑

毒品犯罪指的就是,那些违反了我国国内和国际上关于禁毒的法律和法规,破坏了毒品管制的活动的,应该要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的一种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里边,毒品犯罪既包括了走私和贩卖,还包括了制造以及运输这两种罪名,以及非法持有和包庇等罪名。只要是参与了走私或者贩卖,运输或者制造毒品的行为人,不管其数量的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承担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只要是参与了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以及运输毒品的,出现了以下情形当中的一种,都会直接被处以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还会
同时被没收财产:第一种情形是如果在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和运输鸦片达到了一千克以上的,或者是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达到了五十克以上的,或者是其他的毒品的数量较大的;第二种情形是行为人是走私或者贩卖,或者是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集团当中的首要分子;第三种情形通过武装的方式来掩护自己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以及运输毒品的;第四种情形是通过暴力的方式来抗拒公安机关的检查、拘留或者是逮捕,并且情节严重的;第五种情形是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性贩毒活动的。如果说其制造、走私、运输或者是贩卖的鸦片达到了两百克以上,但是还不满一千克的话,或者是甲基苯丙胺或者是海洛因达到了十克以上但是不足五十克的话,会被处以七年之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时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如果说其制造、走私、运输或者是贩卖的鸦片还不满两百克,或者是甲基苯丙胺或海洛因还没有到十克的话,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一定时期的拘役或管制;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会处以三年之上到七年之下的有期徒刑,以及一定数额的罚金。如果利用或者是教唆了未成年了参与毒品的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和运输的,或者是向未成年人出售了毒品的,应该要从重进行处罚。对于那些多次参与了毒品的走私、贩卖、制造或者是运输的行为人,未经处理的话,其毒品的数量会累计进行计算。对于毒品犯罪当中的从犯,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行为中的地位以及所起作用等,在基准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是减轻,甚至是免除刑罚。因为与主犯相比较而言,从犯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要比主犯要轻,所以受到的处罚一般也会比较轻,一般在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进行处罚;如果其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话,会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十来进行处罚,甚至是直接免除处罚。但不一定所有从犯受到的处罚都比主犯要轻,因为主犯可能还存在着可以减轻刑罚的情节。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分是怎样的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分是怎样的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


·非法集资10亿怎么判刑
      非法集资10个亿,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盗窃罪三次最轻判多久
      应结合三次盗窃的间隔时间和盗窃数额具体分析。1、构成盗窃犯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数额每增加三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一、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


·职务侵占罪金额怎样认定,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数额?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的行为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才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是如何对职务侵占罪的金额认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职务侵占罪金额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刑事案件三次退侦是否合法?
      一、刑事案件三次退侦是否合法?刑事案件三次退侦的情况下,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开设赌场罪追诉期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刑事犯罪是有一个追诉期的,开设赌场罪也不例外,一旦过了追诉期国家机关就不会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了。那么您知道开设赌场罪追诉期是多久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开设赌场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


·刑事诉讼法辨认数量的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通过辨认的方式,更好的确定案件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从法律条文上理解,辨认是一种侦查方式,由于辨认的结果是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故而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按照刑事诉讼法辨认数量等的规定进行侦查。 一、刑事诉讼法辨认数量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


·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期间又犯罪怎么判刑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其中,最严厉的刑罚当属死刑,而缓刑则是相对而言比较轻刑罚处罚。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对于已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怎么判刑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适用缓刑的...


·认罪是缓刑的必备条件吗?
      您都知道缓刑,一个人犯了罪之后先是判刑,服刑时间过后一般都会有缓刑来给罪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说缓刑对罪犯来说意义和作用都是非常的大的。您都知道认罪一般都是会有从轻处罚的,那么缓刑的必备条件是什么?认罪是必备的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辩护词需要对储存的是否是危险物质进行说明辩护,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指在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私自存储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危险物质,包括枪支、爆炸类物品、或传染性病毒等。法律规定,在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下,任何人或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