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娄底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娄底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第一条:为加强娄底市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安置管理,保障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及土地划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被征地拆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安置补偿的行为。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并直接办理娄星区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比较关心的也就是在土地被征收之后,自己到底具体能够得到多少的补偿款项,但实际上具体的,金额确定问题一直以来都非常的困难,因为各个地方规定的标准不一样,只能告诉大家有一个固定的计算公式。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一、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1.要求政府部门予以补偿安置的权利。 2.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具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等。 3.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适用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


·当事人怎样写房屋出租的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


·现在的人们都开始买房子了,那么,在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
      现在的人们都开始买房子了,那么,在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是包括要看房屋的卖方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其次还要看有没有房屋的销售权,最后还要看房屋周围的建筑设施等是不是完善。接下来我们具体看一下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看房屋价格来区分地段的优劣 其实地...


·被继承人没有子女房子继承者是谁
      被继承人没有子女房子继承者是谁?被继承人没有子女房子继承者是配偶和父母,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在实践中,离婚后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4、夫妻一方...


·一房多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一房多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上如果这个房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隐瞒一房二卖这种情形,然后收取了购房者交付的相应合同款项的,而且这个款项又达到刑法规定的2万元以上的...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财产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关于房屋他项权有效期多久?
      关于房屋他项权,说实话,我们也不是很了解,但是我们在查阅相关资料之后得知,关于房屋他项权有效期多久,是没有固定答案的,因为房屋他项权可以说是没有有效期的,而是债务清偿期,我们您都知道,贷款已经成为常态,因此,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房屋就可以作为抵押物交给银行。 一、房屋他项权证办理...


·房子被强拆,诉讼时效、诉讼期限是多久?
      房子被强拆,诉讼时效、诉讼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


·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不足400元按400元计算)。二、国家赔偿标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