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

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救济的方法有以下两种:(1)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应,如果上级公安机关认为确实存在错误的话,那么是可以撤销的,然后会责令重新做出。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可以依照法律对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以及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的时候进行现场监督,依照法律查出并处罚违法乱纪的问题。上级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下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的时候,如若发现错误的话,应该及时的纠正。还有,具有交通事故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应该在各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成立,用来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还有复核的工作。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在由上级的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时候,在检查的过程中,还有或者是接到了群众的投诉,经过检查然后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话,应该做出决定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由承办的单位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另外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那种承办的单位拒绝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决定的,按照我国《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将予以撤销撤销或者是变更,同时按照我国《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承办单位进行错案追究。(2)就是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然后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是有权决定是不是要采纳的。用来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中,要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当庭对质,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当事人是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不服的理由的,理由说完以后人民法院是有权利决定是不是要采纳这个理由的,并且有权决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的。


·交通肇事误工费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误工费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范本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通常是将起诉人的诉求、依据初现的书面文件。当事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的诉求、事实经过、依据表述的清晰明了?此时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的范本就起到了引导、提示的作用。那么交通事故起诉书范本的主要事项有哪些?将通过本文汇总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范本中包含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一、...


·一、交通事故中摩托车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一、交通事故中摩托车无证驾驶如何处罚?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应当都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


·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


·一、承租人是否应承担汽车维修期间的租赁费?
      一、承租人是否应承担汽车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不应当承担租赁费。《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一、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1、开发商延期交房可拒交物业费 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


·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什么情况下不用交税?一、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具体参看...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2、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3、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


·驾驶拼装机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驾驶拼装机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很多人的购买机动车的时候,除了价位外,比较看重的就是车辆的安全性能。而要是在实践中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话,可以说安全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并且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也是被认定为交通违章的。那此时该如何对驾驶者做出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