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一、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如果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的,只视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相关内容拓展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2]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财产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父母出资购买房产之后赠与给自己的子女进行使用的,这只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房产一旦认定为赠予的,就代表该房产的被赠予者是合法的房产拥有者,如果在婚内协议中对于该房产协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也是合理的。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房屋产权转移是现在较为普遍的一个现象,如果有人移民要出售一套房子,这时您向他购买这套房子就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手续,那么,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具体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1)新建商品房 住宅房:开发商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


·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吗?
      对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很多时候我们看到都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进行解除的。不过,现实中也存在一方单方解除租房协议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


·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


·离婚房子评估弊端有什么?
      离婚房子评估弊端有什么? 总体来说,离婚时房产评估是一项明智的决定,能够更公平的将房产分配给夫妻双方。弊端的话就是评估房产需要一定的费用,或程序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从这点来说,不如夫妻双方私下协商决定更加方便快捷。 二、院判决离婚房屋估价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判决离婚房屋估价的问...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那么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农...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解释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可能任何人都在买房过程有过争议,有过矛盾,这些矛盾有大有小,到最后都要依靠法律和道德来解决。所以国家在2003年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便解决买房合同纠纷,接下来就和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吧。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农民安置房买卖是否合法?
      农民安置房买卖是否合法? 安置房可以合法买卖。农村的拆迁安置房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安置拆迁人的,若其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出售。若没有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则出售就不行的。 二、安置房买房风险 交易风险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


·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归谁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
      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归谁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登记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不论年纪大小都会面临买房的情况。我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不论年纪大小都会面临买房的情况。我们在买房的时候要关注政府的相关政策,以最优惠的价格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政府对于房地产优惠颁布了很多相关政策,那么我们该如何利用优惠政策为自己节省开支呢?下文我们对房地产优惠政策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房地产价格的定义 ...


·房屋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什么时候会进行房屋的拍卖呢?我们所了解到的,主要就是在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贷款人到期无法归还银行的贷款,那么此时作为抵押权人,银行就可以将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然后优先受偿拍卖价款。那么此时房屋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