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宁波离婚小孩最低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宁波离婚小孩最低抚养费如何计算?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相关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当男女双方在到达了法定年龄后,也是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那么在婚姻中生育了子女时,也是需要承担抚养义务的,如果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或者其他意外情况后,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的。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岁为止
      孩子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往往家庭并不是那么美满,会由于种种原因使得父母无法同时抚养孩子,这时候父母或者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就需要承担一定孩子的抚养费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那么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岁为止?下面将具体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应给付到几岁 ...


·离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重婚的类型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


·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否起诉?
      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否起诉? 一、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否起诉? 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起诉,因为在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重婚罪名的话,它是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


·法律规定夫妻是互为监护人吗?
      法律规定夫妻是互为监护人吗? 一、法律规定夫妻是互为监护人吗?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监护的问题。 2、如果配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为其监护人。如果离婚,当然不再是法定监护人。此时,由其他有权监护的人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要帐人住在家不走,算私闯民宅吗?
      如果没有经过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的话,就算私闯民宅。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私闯民宅触犯了《刑法》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住宅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


·重婚罪的概念以及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概念: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


·一、女人是否看重婚姻中的财产分割情况?
      一、女人是否看重婚姻中的财产分割情况?男方女方都是看重财产分割的情况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处置权,应当公平平等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


·男方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男方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知道这句话大家认可嘛,因为不是所有的感情都经得起考验,生活中离婚的人有很多很多,离婚理由各式各样,而离婚和分手不一样,不是一张嘴就可以完事的,当然是要走法律程序,而其中的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最常见的,那么下面小编就...


·婚内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婚内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1、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认为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国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该...


·离婚之后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之后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6...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