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人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有哪些内容

个人房产税是国家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对象仅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对于农村房屋或者城镇个人住房是不征收的,那么有人会问,个人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还是买的时候一次性交清呢?关于个人房产税,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一、 基本介绍个人房产税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个人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个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二、 特点1、个人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4、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个人房产税,税率为1.2%。三、纳税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四、 纳税期限个人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上就是关于个人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的相关资料,个人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一般来说,个人房产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但不同的地方纳税期限会有一点点不同,具体还要根据当地政府确定。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娄底律师。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屋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在房产价格不断走高的同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屋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在房产价格不断走高的同时,交易数量也不断增加,作为一般老百姓家庭中最重要、价值最大的资产,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除了价格、地段以外,最关心的就是房屋安全质量问题了,那么,西安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


·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工作几年后买一辆小汽车的压力并不大。买了新车后,要记得上交强险,另外,车主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买些商业险。可是有的人忘记买交强险,就开车上路。那么,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一、交通事故中打成二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打成二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能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事故责任、伤者及其家属的实际情况才可以进行具体计算。 因交通事故受伤而致二级伤残的,应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作为伤者,可以要求赔偿的主要项目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


·2023开车玩手机该如何罚
      开车玩手机该如何罚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当中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则会处对应的处罚,避免引发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


·一、交通事故致伤申请赔偿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伤申请赔偿程序是什么?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场在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以便于勘察人员提取物证、分析事故发生经过,为正确判断事故发生原因、分清事故当事人责任打下基础。保护现场应开启危险...


·一、交通事故有责任和无责任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有责任和无责任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有责任和无责任都可以由交强险来赔偿,另外如果不存在违法的情况下,是可以由商业险来赔偿的,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被认定为无责,并不等于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认...


·指示交付问题的条件有哪些?
      指示交付问题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


·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制定的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交通事故中因疏忽或是不当驾驶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除了需要付上一定刑事责任之外,还需要给与死者家属一定的赔偿。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这个死亡赔偿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项目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


·超出交强险怎么赔付 交强险要赔哪些损失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购买的保险。交强险只赔偿交通事故中的部分损失,那交强险要赔哪些损失?交强险也不是万能的,也有赔偿限额,不能满足所有损失的赔偿,于是就有可能出现交强险不够赔偿的情况,那此时超出交强险怎么赔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强险要赔哪些损失 在中华人民共和...


·交通事故多处受伤误工期计算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多处受
      交通事故多处受伤误工期计算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多处受伤误工期计算,是从该受伤的员工接受治疗时开始算起,并且一直到该员工完全恢复,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在要求进行误工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