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西安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6月1日)等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具体工伤待遇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无此津贴)


1、一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5%


5、五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60%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


1、五级伤残:5800.9元/月×24个月=139221.6元


2、六级伤残:5800.9元/月×21个月=121818.9元


3、七级伤残:5800.9元/月×15个月=87013.5元


4、八级伤残:5800.9元/月×12个月=69610.8元


5、九级伤残:5800.9元/月×9个月=52208.1元


6、十级伤残:5800.9元/月×6个月=34805.4元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


1、五级伤残:5800.9元/月×24个月=139221.6元


2、六级伤残:5800.9元/月×21个月=121818.9元


3、七级伤残:5800.9元/月×15个月=87013.5元


4、八级伤残:5800.9元/月×12个月=69610.8元


5、九级伤残:5800.9元/月×9个月=52208.1元


6、十级伤残:5800.9元/月×6个月=34805.4元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事故,受到伤害的,是可以享受工伤的治疗待遇的。其中,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的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另外,还有伤残津贴,津贴的金额数量也是由伤残等级来划分规定的。



·员工过错辩护方法是什么?
      员工过错辩护方法是什么?员工过错辩护方法是将过错所导致的原因阐述清楚,比如说员工工作是由于用人单位过于苛刻,或者是强制性的逼迫所导致的。第1步,通知员工被解雇了。语气坚决地告诉员工这是最终决定,申诉无效。多数情况下,员工听到此通知并不感到突然,因为公司已提醒其注意绩效或行为问题。...


·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辞职
      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辞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将劳动合同丢失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存在《...


·不属于工伤得情形都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得情形都有哪些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都有哪些规定?
      相较于 “童工”一词的广为人知,“未成年工”就显得鲜为人知了些,有些人甚至直接将童工等同于未成年工了。虽然童工的确是未成年人,但是在劳动法上有明确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而未成年工是指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的劳动者,受劳动法的保护。这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为了保护...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久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久?现如今,工程质量频频出现问题,随之而来的,关于工程质量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更好的解决工程质量的纠纷,我们也应该了解更多有关知识。那么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久?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提起诉讼?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程质量纠纷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诉讼...


·一、书面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几年?
      一、书面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几年?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你与用人单位协商,签多久都可以。 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的要点,如何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 新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


·自动离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处理是怎样的?
      正常来说劳动者申请离职是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方可离职,但是仍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劳动者无法按照正常程序离职,那么当劳动者自动离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如何认定和处理的呢?接下来,让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一、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的区分根据《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规...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工商局管产品质量纠纷吗?
      工商局管产品质量纠纷吗?工商受理消费投诉,也就是说,消费者买商品后出现了纠纷,消协来协调双方纠纷,如果怀疑质量问题,工商部门会要求双方提供证明,证明产品质量真的存在问题,如果不存在问题,调解不成,只能起诉处理。工商局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


·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实现和履行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即因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丧失效力。一般说来,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工作任务完成而终止。在劳动合同...


·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江苏省扬州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10民终2341号 中,快递公司与案外人之间签订了《片区协作经营合同》,合同的期限到期之后,案外人继续持快递公司的相关商标再此范围内从事快件经营活动,合同的到期后当事人到案外人除从事快递员的工作,由案外人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安排其工作,以及受...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