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保证金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保证金质押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质押方式,这种质押在担保市场也契机常见。作为一种质押,其有着和质押一样的概念的特征,即债务人(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进行占有,但是实际控制的行为。一般来说提供财产的债务人(第三方)被称为出质人,而债权人称为质权人,出质的动产被称为质物。我国根据质物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型,质物只能是动产,不可以是不动产。同时动产的质权根据质押标的物占有权发生变动。这时候,质权人对于质物没有任何处分处理的权利。同时,动产的质权拥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种权利即当债务人到期没有依法履行相应的偿还义务的时候,债权人进行变卖,拥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我国规定货币是可以作为特殊的动产进行担保物权的设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占有和公示的方式,将货币的持有人作为货币的权利人,根据货币的交付而后发生权利的转移。而保证金账户资金的质押就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金钱存于其在银行的开立的专用账户之中,并且通过各种方式承诺以其账户中的资金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当在债务人无法依法的履行自己的偿还义务的时候,贷款的银行有权在保证金专用账户中直接进行划扣以用于偿还。这种质押方式的本质是以保证金账户中的款项作为质押之物,并非保证金账户。根据《民法典》中的第四百二十七条和212条中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最高院对于保证金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认为保证金账户资金质押的成立需同时满足以下的三个条件:一是合同,其内容一定包含书面质押订立的相关细则。二是保证金的资金必须特定化,必须是用作特定的用途,第三是动产移交债权人进行占有。(一)书面质押内容合同的订立当事人设立质权需要通过书面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的标的物说明。这种设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质权是是整个质押的重点。因此质权的设立有利于保障主债权的实现,与此同时,质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书面合同的签订对于当事人的权利的认定,减少纠纷,提高公示的夏利均具有积极的意义。合同中应当包含以下几点内容:进行担保的债权的种类以及数额;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的期限;质押物的名称,数量以及相关的简介;最后是担保的范围以及交付的时间。合同在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特别约定的要求按照特别约定的规定。(二)保证金账户资金的特定化动产的质押要求质押物的特定化作为生效的必要条件。对于保证金账户资金来说也不例外。根据前文所说的,保险金账户资金的质押物是保障金账户中的资金比方账户。当发生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偿还义务的时候,就以账户中的资金进行偿还,银行自动进行划扣。(三)移交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占有权因为保证金账户资金已经被特定化了,但是这种特定化是离不开账户的独立化。因此,保证金的移交需要通过账户资金是实际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保障转移的实现的。因此在及生活中,一般认定为占有。


·入职三个月没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虽然我国法律制度严谨,对于员工的保护政策也很多,但是还是有很多员工被侵权的事件发生,甚至会发生员工入职三个月没签合同的事件。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对于员工入职没签合同事件的法律条文,希望对刚入职场的新人有帮助。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


·一、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


·一般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般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与自然人签订吗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签股权质押合同,而且一般情况下,法律上都是承认的。 有关规定: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


·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
      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 一、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 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期间,通常情况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期间履行合同;但在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而不得不延长约定的期间时,承运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完成运输义务,即双方按照合理期间来履行合同。 所谓约定期间是指,承运人和旅...


·口头约定的口头合同有没有效
      口头约定的口头合同有没有效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们日常购物时的讨价还价,从法律角度看就是一个订立合同的过程。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


·合同到期不续签合法的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合法的吗 一、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是不合法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是合法的。 二、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


·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
      在我们寻找到工作时,就涉及到签合同这一环节。签署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所关心的问题,因为它十分重要,它是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并具有法律效益。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关系的一个依据,关乎双方的利益,因而解除劳动关系就涉及许多问题。那么,如果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相...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涉及到高数额的标的时,要仔细审查各方面的事项,再决定是否要签订合同,以避免可能会发生的合同风险。具体来讲,当事人在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签订...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二年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


·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
      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 一、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 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