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范文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范文 征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依法、科学、合理地用好建设用地,规范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管理,快速、平稳、有序、可控、高效地完成某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依据甲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征地拆迁工作职责
第二条 项目部成立征地拆迁配合、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李某任协调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李某主任负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甲公司要求,配合地方的地拆迁工作,协调各分部与地方和各分部之间征地拆迁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条 项目部职责
1、主要负责市(县)以上征地拆迁的协调工作。根据项目的计划安排及项目设计文件所列的征地数量,协助配合督促甲公司、地方政府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拆迁的相关工作。
2、组织分部人员到现场对设计文件中征地、拆迁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征地拆迁第一手资料。
3、协助联系和督促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按施工进度及时提供施工用地。
4、协调分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建设永久和临时用地进行实地丈量确认工作。
5、负责做好在施工过程中有关征地拆迁与地方的协调工作,解决因征地拆迁工作而引起的较大矛盾和纠纷。
7、收集征地拆迁资料,汇总征地拆迁各类数量,建立健全各类征地拆迁台帐,定时向上级部门提供征地折迁方面的有关情况。
8、审核汇总临时用数量并报地方政府完善审批。
9、指导、督促分部编制建设用地竣工文件。
第四条 分部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管区内市(县)以下征地拆迁工作。
2、按照设计文件及图纸,负责组织对现场管区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征地拆迁的第一手资料。
3、负责与当地村、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对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及各类建(构)筑物和附着物进行实地丈量、清点,并按要求及时登记造册。
4、协助项目部联系和督促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施工进度及时提供施工用地。
5、负责解决日常施工中与地方的矛盾,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项目部进行协调解决。
6、负责本管区内临时用地等的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三章 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程序
第五条 永久性用地征拆工作由各市县政府负责,项目部、分部协助。
第六条 分部负责征地界的测量复核、地界沟开挖、土地征用数量和建(构)筑物拆迁数量丈量确认等工作。
第七条 分部实施编制整理建设用地竣工文件,埋设地界桩。
第八条 项目部负责协调甲公司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和领取国有土地的使用证等工作。
第九条 项目部负责组织分部对建设用地竣工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 临时用地和其它拆迁补偿工作管理
第十条 分部在取、弃土(碴)施工时,需按设计指定地点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指定的取、弃土(碴)场地点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时,分部需及时与项目部联系并报业主,经业主、设计、监理现场确认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 分部必须严格按照先挡护、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取、弃土(碴)场施工,对使用前和使用完毕后的地形地貌进行拍照或摄像记录,绘制平面示意图,并与地方办理交接手续报项目部,项目部汇总后报甲公司备查。
第十二条 其它施工零星临时用地必须本着尽量少占耕地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统筹安排,在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由分项目部负责平整和恢复并交还被租地方,同时与被租地方签订交接协议,并报项目部备存。
第十三条 分部负责与县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乡(镇)、开发区,按有关规定签订取、弃土(碴)场临时租地、改移道路的占地补偿协议及其它经项目部确认同意的有关零性补偿协议,并报项目部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征迁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综上,征地拆迁管理首先要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落实到负责人,其次,做好工作流程,确保拆迁管理工作做到有条不紊的进行。法律对于征地拆迁做了详细的规定,因此,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无论是赔偿款还是拆迁程序都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一、概念 土地使用权续期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条件 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如下条件: (一)该块土地的用途与期满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 (二)使用人有...


·土地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


·国土资源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是怎样的
      宅基地上房屋继承一直以来是广大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国土资源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经历过几个时代的改革已经有明确合理的相关法律规定,然而宅基地相关的使用权以及一些权利及义务广大群众却并不明确的了解,因此常常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与问题,本文详细介绍了相关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些? 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


·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有什么条件
      我们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被子孙后代所继承,其中房屋就属于可以继承的不动产。在农村,宅基地是用于建行房屋的土地,农民对它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那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您可以阅读参考。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想要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限的话,其实方法有很多种,但是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了,当然对于出让方式来说其自身也是有很多的方式的,而且不同的方式也有不同的注意点,下面给您简单的说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1、内...


·房地产开发资质多少钱?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为了更好的规划房地产行业的管理,防止不合法的开发行为出现,相关部门发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要求分为4个等级。每个等级的资质要求也不同。那么房地产开发资质多少钱呢?下面就由我们...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兴盛,房地产行业的一路飙升,部分投资者早早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兴盛,房地产行业的一路飙升,部分投资者早早的就把目光投向了建设工程行业,那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纠纷也就不断增加了,甚至出现了每年增长的态势,那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呢?下面请随一起来了解学习一下吧。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


·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出让什么时候到期
      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出让什么时候到期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个人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使用权也是有期限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有关土地出让年限到期的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


·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
      随着现在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买房成为了现如今非常普遍的现象。广州作为一个大都会大城市,越来越多的人去广州打拼,然后在那边落脚买房。对于买房我们国家是有相关政策规定的,那么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都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外地户口在广州买房条件。 1、 购房者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