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一、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一般期满,履行完毕,即可终止。
二、合同履行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
三、履行合同的标准
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因而,合同履行 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准备行为并非合同义务,但绝不能因此得出准备行为不是合同履行行为的结论。准备行为是最终履行行为的基础或前提,甚至可以说没有准备行为即没有最终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包括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在这一过程中,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内容,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履行,指的就是这一阶段的合同履行。然而,为执行合同义务所作的准备和义务执行完毕后的善后义务,固然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因其与第二阶段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有密切的联系,也是合同履行的内容。这同时也是现代合同法发展的趋势所在。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这个问题的相关信息,履行合同是签署者的义务以及责任,不管是什么合同,只要签署了都有义务进行合同履行,只要合同履行完毕就可以终止合同。

·保证合同是不是双务合同
      保证合同是不是双务合同在合同的分类中,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都承担义务,分为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其中双务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等,而单务合同则为赠与合同等等。那么我们常见的保证合同是不是双务合同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保证合同是不是双务合同 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根...


·跟人合作做生意要写什么合同?
      与人合伙经营企业,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全体合伙人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有权依照合伙协议履行其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必须经...


·单方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和解除的情形有?
      单方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和解除的情形有? ?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是需要双方共同签订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况呢,原因是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或是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然这只是原因的一小部分,还有其他情形,单方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 1、...


·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
      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 一、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 认可,无偿租赁合同在税务部门的认定上只要交纳相关税费就不存在问题,具体的税费有: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对于居间合同来说,居间人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居间人为买卖双方提供所需的信息,只要买卖双方合同成立后,居间人就能获得合同约定的报酬。那么居间合同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以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为例,为您介绍居间合同收费标准相关内容。...


·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
      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 第一,被变更的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变更问题。合同虽然合法,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第二,被变更的合同必须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已经履行完毕,合...


·办理入职要签合同吗,签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
      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各方据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在入职前若用人单位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则劳动者也会主动询问何时签订合同。那么,你是否知道办理入职要签合同吗? 一、办理入职要签合同吗?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


·不同省份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谁?
      不同省份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谁?不同省份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是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管辖法院来进行管辖,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原则来进行起诉,找准法院进行起诉的话是非常重要的,他也是前提步骤。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原告就...


·书出版合同要注意哪些?
      书出版合同要注意哪些?书出版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1、一份目的为在中国大陆出版简体中文纸书的合同,100%地包含了翻译、繁体、电子版权、影视改编等各种衍生权利,并且专有。——从头开始,目的就不纯。这些个权利,很多出版社或者出版机构签下来之后,根本不会去运作,偶尔有运作的比如电子版权...


·一、店面合同合法违约金最多是多少钱?
      一、店面合同合法违约金最多是多少钱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院关...


·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第一,合法原则。订立集体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循合法原则。所谓合法,主要包括订立程序和合同内容合法两个方面。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合法,是指当事人双方在集体合同平等协商、签字、登记等各个环节上,符合法律有关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