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销售假药罪证据质证规定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罪证据质证规定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三、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四、犯罪的认定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都知道的是现代社会以来药品的人越来越多,所以更多的犯罪分子依次来谋取相应的利益,生产销售假药能获得非常可观的收入,但这也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破坏了公众秩序安全和财产,所以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则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而在这个原则下面还有一些派生的原则,那么法律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 (1)绝对禁止适用类推,但是不禁止扩大解释,把刑法的明文规定作为定罪...


·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犯罪,对于这一罪名,很多人并不了解,实际上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原本隶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调整的范围。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量刑上提到“情节特别恶劣”,作为本罪的情节加重犯予以更严厉的处罚,这就需要我们首先搞清楚“情节特别恶劣”具体是什么意思...


·醉酒驾驶最高刑罚是多少
      醉酒驾驶最高刑罚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


·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次数规定?
      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次数规定?多次招摇撞骗罪可以按照累犯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


·在我国金融诈骗罪有死刑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尽管说诈骗的这种犯罪活动是社会危害非常大,并且往往会使很多人血本无归。通常来说,我国法院在惩治金融诈骗的量刑手段上也是非常严厉的,会根据诈骗数额的不等,来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惩罚。下文当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金融诈骗罪有死刑吗? 一、在我国金融诈骗罪有死刑吗?...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


·敲诈未遂怎么量刑处罚?
      敲诈未遂怎么量刑处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刑与敲诈的数额有关,如果未遂,可比照即遂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


·强奸罪抗诉申请书内容大概写什么?
       强奸罪抗诉申请书内容大概写什么? 一审判决存在重罪轻判,量刑明显畸轻,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申请人控诉,被告人对申请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存在以下严重情节;被告人不存在自首、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对其构成的强奸罪及敲诈勒索罪,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下,量刑应当在10年以上,才符合刑法规定...


·集资诈骗罪答辩材料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集资诈骗分子越来越猖獗,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对于集资诈骗分子予以严惩。在全国各地破获了多起集资诈骗案。在对于集资诈骗分子审判的过程中,集资诈骗分子需要提交相应的答辩材料。接下来,我们将针对集资诈骗罪答辩材料有哪些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一起看一下吧。 一、集资诈骗...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是怎么样的?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2、...


·缓刑执行完后发现漏罪能否数罪并罚?
      缓刑执行完后发现漏罪能否数罪并罚?缓刑执行完后发现漏罪不能数罪并罚,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