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实践中,在不同的时间段发现对方有转移、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律中规定的处理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如果在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有要恶意转移财产的动向的情况下,这时候就要细心的去保留另一方的各种关于财产的明细,例如:另一方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以及他的资金流水,最近的消费小票等类似的证据。

如果离婚时已经经过法院起诉或者未经过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发现另一方已经在恶意的转移财产,那么就可以去向法院申请将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保护起来。

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有一方的人对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与此同时,并且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另一方在离婚时恶意的去转移财产的证据以及线索(其线索可以包括:另一方的身份证号码,他所使用的银行卡号以及他所居住的房子的地址等等信息)。如果另一方知道这件事情后不去配合对方的调查的情况下,对方就可以去向法院申请,让法院的人出面去调查有关联的证据,让法律去判断,最后法院审查后,然后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二、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所以,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这种情况,不是以丈夫或妻子个人的想法为转移的,不可能自己不想让对方分共有财产,法院就一定会这么判决了。既然法律上对部分或少分财产有着明确的规定,除了当事人有以上的这些所作所为,其他的情况下共有财产还是应该均等分割的。

·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
      渔民养殖鱼塘是不仅靠人养殖也需要靠天养,由于近几年气候的不稳定,导致鱼塘养殖收益受损。因此,国家为了维护渔民的利益,同时为了腾出鱼塘作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于是给予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下面,由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一、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 鱼塘按养殖水面积补偿是算水面的面积...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解除的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对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无法隔断的,因此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就导致孩子日后没有人抚养,生活出现问题。于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要求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必须同时要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那要是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重婚罪?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重婚罪?在明明有配偶,但和他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者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才算重婚罪,我国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属于前一段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与婚外第三者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或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男方有过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


·一、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一、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阻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下怎么立遗嘱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下怎么立遗嘱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下怎么立遗嘱?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有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有...


·肆意泄露、传播武汉返乡人员的家庭信息有何后果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规定处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十八条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既然如此,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呢?军人也会是父母,在离婚时也需要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


·因为第三者离婚有没有精神赔偿(一)违法行为首先
      因为第三者离婚有没有精神赔偿(一)违法行为首先,必须具有违法行为。有配偶者的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禁止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说到离婚,其实引起离婚的原因是有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感情破裂,夫妻关系不和谐,对此婚姻法中也是有很多的规定的。那么,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婚姻法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


·哪些为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哪些为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


·有两个小孩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
      有两个小孩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 新婚姻法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