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中的违约金税收处理是怎么样的?

合同中的违约金税收处理是怎么样的?(一)、合同履行,经营业务发生,购买方违约的1、销售方:取得违约金,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价外费用,可开具专票或普票。2、购买方:超出合同金额支付的违约金,可计入购进货物、服务及相关资产成本。(二)、合同履行,经营业务发生,销售方违约的1、购买方:取得违约金,购买方相对于销售方,未发生销售行为,不缴增值税。按《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可凭法院判决或合同及双方协商纪要计入营业外收入。价外费用指的是销售方取得的,那么这个购买方取得的违约金,是不是属于平销返利的变相处理呢?目前没有具体文件规定。这就要结合违约的具体情形来具体分析,如果厂商之间经常发生,就值得关注。2、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冲减销售额。可凭合同或协商纪要计入营业外支出,准予作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属于在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三)、合同未履行,购买方或销售方违约的因经营业务未发生,取得违约金的一方,不需开票、不缴纳增值税,但仍应缴纳印花税,取得方计入营业外收入。支出方计入营业外支出,准予作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可凭合同、支付凭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文书入账。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未履行,支付违约金一方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特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四)、合同中违约金的相关法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综合上面所说的,违约金是适用于在没一份合同里面,但前提是必须要双方协商好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处理违约金税收的时候就要看是谁违反了合同条款,不同的情况所要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所以,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签订合同后厂家违约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厂家违约怎么办俗话说: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做生意更要以诚信为本。合同就是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签订的平等协议,但还是有些商人会做一些不诚信的事情。那么签订合同后厂家违约了,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我们给您出出主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要求...


·合同律师可以提供怎样的服务
      合同律师可以提供怎样的服务 一、合同起草 1、为委托人提供合同知识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增强委托人合同意识和提高当事人制作、签订合同技巧; 2、为委托人提供各类标准合同文本; 3、根据委托人业务特点,为当事人制作或者修订预制合同、格式合同; 4、根据当事人业务需要,和随时起草非...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因此,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在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下,进行一项经济事项是必须要签订合同的。日常中我们所听所见的就有劳动合同,经营合同,诉讼合同,销售合同等等。在任何一家企业中,销售合同都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利润。所以我们理解好销售合同的签订条件,内容,要求,是非常必要的。做任何经济行为,能更好...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一、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


·不是户主签的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
      不是户主签的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 一、不是户主签的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 如果不是户主签的土地的流转协议是无效的。我国的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要进行土地流转,必须户成员同意,并由户主或者户成员代表签字,否则,该流转合同无效。签订流转合同后,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流转服务...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对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一般非专业人员对于其区别可能并不是很知道,而在许多人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也不会仔细研究,从而导致后续可能有争议或者麻烦。为了避免麻烦,我们要进行区分。那么,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一...


·试用期没签合同离职提前几天
      试用期没签合同离职提前几天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


·不同信贷合同生效日期是怎么样的
      不同信贷合同生效日期是怎么样的 一、保证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二、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


·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哪些责任对于一些大型的工程,很多时候都是将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来做的,此时双方之间就会签订一份承包合同。而实践中围绕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比较多,那么在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哪些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承包人 承...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