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危险驾驶罪缓刑辩护可以吗?

危险驾驶罪缓刑辩护可以吗?

一、危险驾驶罪缓刑辩护可以吗?

辩护人可以为被告人做缓刑辩护。但是,危险驾驶罪能判缓刑吗,要由法官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情况,综合决定。由于法官对案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在法律允许判处缓刑的情况下,最终能否判缓刑,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主审法官了。

(一)、不同车型犯罪基准刑期。针对不同车型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程度,将醉酒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自备车、营运车(出租车、货车)、大客车(含专用或非专用校车)的基准刑期,分别确定为一、二、三、四、五个月。

(二)、酌定量刑情节。区分醉酒的酒精含量、危险驾驶致人重伤的人数或造成财产损失的金额,规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明确有吸毒后驾驶、无证驾驶、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驾驶、严重超载驾驶、驾驶无牌报废车辆、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以及在高速公路、逆向车道醉驾等行为的,酌定增加刑期一或二个月;有自首、一般立功的,减少刑期一个月。

(三)、明确非监禁刑的适用。规定酒精含量未达90mg/100mL,无交通事故发生,且无从重情节并积极配合检查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酒精含量未达110mg/100mL,无任何交通事故发生,积极配合检查,有悔罪表现的,或虽然有交通事故发生,但能依法予以赔偿的,可适用缓刑。

(四)、危险驾驶中出现以下10种情节不适用缓刑:

1、有危险驾驶前科(三年内);

2、有冲卡等不配合检查行为;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4、造成一人以上轻伤;

5、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7、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8、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9、严重超载驾驶的;

10、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危险驾驶罪的刑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设定“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综合上述内容可知,我们可以对危险驾驶罪做缓刑辩护。但是,能否判缓刑,要由法官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情况综合决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危险驾驶罪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但如果想要做缓刑辩护的话,那么就得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犯罪轻情危害性比较小的,而且也没能伤害到他人,这样法院可能会受害,但对于缓刑辩护的主导权还是在于法院,因此,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规。





·被判拘役会关在哪里执行
      被判拘役会关在哪里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


·2023年死刑犯怎么执行
      死刑犯怎么执行一、死刑犯怎么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


·2023寻衅滋事罪会判几年
      一、寻衅滋事罪会判几年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


·伪证罪与妨害作证罪区别有哪些?
      伪证罪与妨害作证罪区别有哪些?1、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后罪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此点区别中.特别要强调的是,伪证罪必须对与案件情...


·现行刑法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量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


·刑拘后关押通知书发放机构是哪个
       一、刑拘后关押通知书发放机构是哪个? 是公安机关,一般是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是如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能会延期。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


·累犯自首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累犯自首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是不适用缓刑的,而累犯有自首表现的,可以在累犯量刑的基础上,适当减轻处罚。 对于累犯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犯罪事实或犯罪...


·刑事诉讼法释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咱们国家如果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话,是需要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的通常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还有等其他的方式。但是如果不存在着犯罪行为或者其他情况的话可能会被释放。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刑事诉讼法释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释放的条款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拘役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拘役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拘役的日期从刑事判决生效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判决之前,犯罪分子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可能判决拘役的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之前,只要并非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积极争取缓刑,这是最明智的做法,在缓刑考验期内,认真执行社区矫...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如何处罚?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如何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


·哪些情况下构成绑架罪结果加重犯
      我们发现对于一些犯罪,法律中规定如果造成的结果比较严重的话,那此时就会加重对罪犯作出处罚。其中绑架罪当中就存在结果加重犯的情况,那法律中规定在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绑架罪结果加重犯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哪些情况下构成绑架罪结果加重犯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致使被绑架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