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

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通常来讲是直到孩子18周岁,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具体支付的范围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还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关于抚养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支付数额,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在双方商定的数额之后就可以对于支付方式来进一步的明确。二、具体支付方式:1.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支付,应当定期给付,具体的期限可以双方按照约定来。也就是说可以双方商定每个月给一次,或者是一年给一次等等。这也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支付方式,像开工资一样给孩子来支付抚养费,到期必须支付,如果没有支付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另一方强制执行。2.当然具体的意见里面还指出了,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一次性的支付,也就是说一次性的把孩子现在到18周岁的抚养费全部给付完毕,从今往后就不需要再给任何的抚养费了,当然定期还是可以实行探望权的。3.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很少有人可以一次性的给付所有的抚养费,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目前没有那么多的资金来给付抚养费,那么此时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将另一方的财产进行变卖,有变卖的钱财来支付抚养费。这种支付的方式同时还可以适用于另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是没有固定经济来源而拒绝支付的情况。4.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好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支持的,如果自己没有办法约定的话,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来判决。在实际支付的过程当中,如果当地的生活水平提高,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没有办法支持现在的抚养孩子的花费的话,也可以要求法院来进行提高,当事人一方可以多要求一些抚养费。5.除了到那生活水平的变化之外,如果孩子出现了生病或者是上学需要用钱的话,另一方也应当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是否变化以及变化多少还是要看当事人家庭的情况。以上就是关于在离婚之后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解决中,抚养费的具体数为规定以及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支付的问题。由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主要用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上面的支出,所以作为父母的一方时必须要支付的,不能拖欠。


·准备起诉离婚如何查询离婚财产
      准备起诉离婚如何查询离婚财产?1、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


·涉外离婚如何增加子女抚养费
      涉外离婚中,要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则与国内增加抚养费情况一样,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那么涉外离婚如何增加子女抚养费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增加抚养费要满足哪些情形 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


·离婚纠纷答辩状格式
      在离婚诉讼中,答辩状也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文书,当然诉讼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被告方必须要提交答辩状。不过作为当事人适当了解一点离婚纠纷答辩状的内容还是很有好处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起诉离婚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


·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时夫妻双方必定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双方可以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很多人不知道对子女的抚养权法院怎样判定,到底会依照哪些内容。那么,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如何争...


·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
      夫妻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等等,而有的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又不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协议离婚因为它的快捷方便,成本低,冲突相对较少,成为了许多欲冲出围城的人们...


·一、女方提出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提出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离婚后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并且拒绝执...


·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案件中,很多夫妻之间不能对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有的虽然愿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仍然存在争议,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就必须要提交离婚起诉书,怎么写离婚起诉书呢?除了要写起诉书还需要提供证据,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请看下面...


·离婚协议自己带吗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带,也是用民政局的模板。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专或属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而且不能提前签字及填写日期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自己书写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向工作人员说明,...


·抚养权的变更需要哪些条件
      抚养权的变更需要哪些条件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


·没登记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有可能是事实婚姻关系,也可能是非法同居关系。那要是男女没登记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没登记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1、可以分割的财产...


·判婚姻无效途径规定有哪些?
      判婚姻无效途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