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三、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综上所述,赠与人如果反悔,想撤销赠与合同,那么必须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提出,而且不能是具有社会公益方面的赠与。并且只有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才可以撤销。赠与人要知道这些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不要随随便便就提出撤销。况且,赠与人在准备赠与财产时就应该想清楚,考虑周全才签合同。

·设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设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在法律实践操作上,我们签订的合同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那么我们签订的设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要认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了解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以供您参考。 一、设计合同是否为诺成合同? 设计合同是由于技术需要,双方当事人...


·标准的酒水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标准的酒水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酒水购销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 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


·合同未规定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如何处理
      合同未规定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如何处理 一、合同未规定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如何处理 当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而一方违约时,违约一方仍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可就违约事项进行调解,当双方当事人无法就合同争议事项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针对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这要分三种情况: 一种是未成年子女纯获益的合同。纯获益行为就是无需支付对价而获得利益的行为。典型的有:无条件的赠与、免除债务等。我国民法典规定,...


·一、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无正当理由。承租...


·菜鸟驿站免费代收服务合同到期期限满了吗
      菜鸟驿站免费代收服务合同到期期限满了吗是的,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二、终止劳动合同的...


·合同中的违约金该怎么计算
      合同中的违约金该怎么计算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者是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这对保正合同的完全履行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出现违约行为的时候,这个违约金该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违约金该怎么计算如果合同双方...


·开发商不履行拆迁补偿合同怎么办
      开发商不履行拆迁补偿合同怎么办现在很多城市在建设的过程中都会出现拆迁的情况,很多人一般与开发商会达成一定的协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如果开放商不履行拆迁补偿合同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维权的途径,这样很多人都会损失很多利益,我们为了使更多的人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


·产品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产品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1、协商被害人和侵害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商量解决,通常当事人之间要达成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2、调解企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居中调解,依照法律规定合理解决纠纷,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仲裁经济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实际上是什么?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实际上是什么? 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区别实际上是一个有关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问题。若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经过批准或登记才能生效,则合同未经批准或登记便不生效;若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才成立,则当事人未采用书...


·多个合同放在一个诉讼活动中并案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多个合同放在一个诉讼活动中并案审理的条件是什么?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自之诉。每个独自之诉包含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2、各独自之诉在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3、具有相关联的各独自之诉均属民事案件,均由同一法院管辖。4、一个独自之诉起诉到法院后,其他...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