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二、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一)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

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对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了九种情形。而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也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提出,此时个人和单位都能够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但是作为专利劝人是不可以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的。申请宣告无效,也需要作出合理的说明,同时要求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

·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处理是怎样的?
      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处理是怎样的遇到恶意抢注商标应该:首先,将纠纷交给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毕竟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而一般商家无力应对这样的问题,请律师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如果真正构成侵权,也必须等待法律的确认,以法律的处理结果为准。其次,选择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首先,将纠纷交给...


·著作权不能转让包含哪些内容
      著作权不能转让包含哪些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


·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怎么收取,专利申请费是多少
      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怎么收取,专利申请费是多少 在很多国家,所有人想要获得专利权,则就必须要按照规定进行专利的申请。但是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专利费用,那么您知道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怎样收取的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


·如何确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如何确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关于作品有职务作品、委托作品,还有一种是合作作品。合作作品顾名思义就是指多人一起通力合作创造出来的作品,那么对于这样的作品,应该如何来确定其著作权归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合作作品 我国立法中规定的“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


·重新注册商标和续展费用各是多少?
      重新注册商标和续展费用各是多少?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我国保护注册商标,当然注册商标也是可以由商标的所有权人交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当然,许可给他人使用的时候必然会签订一个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合同很多人对于这个合同不太清楚,他们想知道。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


·商标转让的时间是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需要的时间: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4、商标转让所需时间共6-8个月。《商标法实施条例》...


·商标抢注不正当竞争是什么?
      商标抢注不正当竞争是什么?商标抢注不正当竞争指的是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市场经济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内在驱动力,通过供求、价格、竞争等市场...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