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酒驾肇事逃逸判刑标准是什么?

酒驾肇事逃逸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酒驾肇事逃逸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1、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准申领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酒后驾车的最新解释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构成犯罪是统称。这是刑法修订后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变。这里没有讲“肇事”,就是将酒后、醉驾从交通肇事罪中否认出来,排除了“交通肇事过失犯罪”。所谓构成犯罪是以行为人主观构成和客观结果论的诠释。

二、性质

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

二是“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

其三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三、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如果驾驶员在驾车的过程中出现了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后,也是会对当事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危害,所以在发生违法行为后,交警部门也是会对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在处罚时也会根据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当出现严重伤害后,驾驶员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涉嫌集资诈骗罪退侦了2次怎么处理?
      一、涉嫌集资诈骗罪退侦了2次怎么处理? 涉嫌集资诈骗罪退侦了2次一般会无罪释放犯罪嫌疑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


·醉驾拘役生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醉驾拘役生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犯罪预备的主观是怎么要求的
      犯罪预备的主观是怎么要求的(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对审判的人数做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以避免相关不可预知的不公正事件的发生。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独任审判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独任审判? 独任审判是指简单...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犯罪主体构成是什么?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企业中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将有关事项交由给自己的亲友,直接间接的使国家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失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犯罪主体构成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犯罪主体构成是什么...


·20年前入室抢劫被抓判刑多少年?
      入室抢劫属于刑事犯罪,但刑法也存在诉讼时效,那么如果18年前入室抢劫被抓判刑多少年呢?这不是一个固定的答案,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进行判断,的我们将根据刑法具体规定为您阐述这一问题,希望能解答您的疑问。 一、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


·应该要怎样才构成强奸罪?
      应该要怎样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是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以及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抢夺未遂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可以。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


·盗窃罪情节轻微情况主要有哪些?
      盗窃罪属于不大不小的违法犯罪,在我国的法律中一般都是根据盗窃金额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犯罪的量刑标准的。所以,轻微情节规定关注度与日俱增。那么,盗窃罪情节轻微情况主要有哪些?为了帮助您了解相关知识,特意在下文中进行仔细的叙述。一、盗窃罪情节轻微情况主要有哪些?情节轻微一般从未成年人...


·银川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就可以作为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但是实践中,针对此罪往往处罚的是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并且,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聚众斗殴的具体量刑处罚不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银川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银川聚...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