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夫妻如何查对方财产?

一、夫妻如何查对方财产有哪些方式

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调查,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去相关部门调查。除了公司、单位等非国家机关可能会碰壁外,像国家的工作机关应该都可以调查财产。同时可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二、夫妻一方可以调查那些财产

1、对银行存款、信用证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2、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

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

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去调查,律师开具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介绍信至单位查询时,能够得到对方的工资收人证明,但对于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会要求法院调取。所以,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人情况时,不如直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取。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在短时间内变换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则需要到这些单位一一调取。

3、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

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实践中常出现争议的是,由于股票的市场价值波动性较大,既可能增值,也可能出现贬损的情况,此时该以何种价格标准进行分割就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取一个时间点(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值)确定股票的价格,判由持有股票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对价给另一方。

对于股票交易信息的查询,若能举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最好,法院可依申请直接到该证券公司调取对方的开户信息。若不能给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则必须凭对方的身份证号至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但手续上会烦琐得多。

由于股票交易的特殊性,现如今的股票交易都会委托第三方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即股票的资金均由第三方银行转入或转出。为此,申请法院调查的内容亦有两部分,一为股票交易对账单;一为账户资金对账单。

4、公司股权信息查询

夫妻在公司中的股权情况,相较以上各类财产的查询更为简便一些,但在价值的评估上却是最为困难的一类。在财务在处理上,守法经营、客观作账的公司实在少之又少。而经济交往的便捷,仍有大量的“皮包公司”存在,这些公司每年的营业额大得惊人,利润也是不菲,而每年的财务报表上则可能是亏损。而公司价值的模糊,以及《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股东的股权转让只需经过股东会通过即可),给非公司股东一方的配偶维权带来极大的困难。实践中,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股权进行保全,以防止对方进行貌似合法的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信息的查询,也可请专业的律师,律师凭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合同可直接到工商部门查询,查询的内容涉及开业申请、公司章程、年检报告,有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还可以查询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5、房产信息查询

房产情况是如今离婚争议中最主要的财产分割内容。配偶在多数情况下知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有多少套住房,但仍有不少粗心的妻子,若家庭中购买有多套住房的时候,只知道小区名称,具体在哪单元几层几号就不知道了,有的甚至只知道大致的方位。使得调查起来增添不少的麻烦。当然,也不排除有的配偶故意隐瞒房产的购置情况。

实务中常遇到的问题,知道在具体的小区内,不知道具体的房间号,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请专业的律师调查,因为律师一般可凭律师调查介绍信根据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找物业公司查询。物业公司常会配合。查询到具体的位置后,再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登记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所在地址并不一定是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名称,有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名称不符,便不会提供查询,即便产权人的名称是一致的。为此,一定要向物业公司询问清楚,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描述是怎样的。遇有物业公司不予配合的,律师可向法院申请出具调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调查对方在该小区购买房屋的具体地址。

一般情况下,律师可凭调查介绍信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供了详细的地址及产权人的名称,能够获得产权登记查询证明,依此就可主张房屋产权分割。如果是个人自己去调查,除非有关系,一般是不会查到的。

6、社保信息查询

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日益走人人们的生活。家庭中的保险一般涉及两类,一为财产保险,一为人寿保险。此两类保险,基于保险公司的不同,又有多种保险品种。

在离婚争议中,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在财产保险种类下,已交纳的保险费及已获得的保险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人寿保险种类下,只有已交纳的保险费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保险金,则因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对方保险信息的查询,可根据保险费收据、保险合同、保单凭证、保险公司的家访信息等获知。一般来说,到具体的保险公司,凭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可以查询投保情况。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及律师均无法直接到保险公司查询,需要凭人民法院的调查令或人民法院直接至保险公司调查。保险公司会以复函或提供保险合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等形式答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查询财产一般是发生在夫妻感情破裂处于离婚状态的时候,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有隐瞒财产的行为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或者律师调查来核查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样有利于夫妻双方的权益得到最大的维护同时有利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


·夫妻双方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
      夫妻双方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


·未成年人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作为未成年人其实很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健康的成长,同时出于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在父母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也是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那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支付抚养费,究竟这个未成年人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


·一、法院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么?
      一、法院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么?通常都是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的,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哪些诉讼请求。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在判决书中进行判断和决定。所以,如...


·离婚财产纠纷有什么调解技巧和方法
      夫妻双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在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出现矛盾的夫妻不再少数。而对于离婚财产纠纷案件,调解一直是比较重要,也是较为可行的解决方法。本文中将对离婚财产纠纷调解的技巧和方法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离婚纠纷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此类纠纷不但涉及婚...


·女方骗抚养费要承担什么责任?
      夫妻双方办了离婚手续,孩子的抚养问题也要得以解决,如果归女方抚养,则男方要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当然,抚养费的金额不是不成不变的,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在一些特殊的案例中,女方以孩子生病为由骗取对方支付更多的抚养费。那么女方骗抚养费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女方骗...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四大原则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每一段婚姻的结束就是以离婚为告终。然而离婚伴随着一系列复杂问题,例如包含抚养权的问题,财产纠纷问题,于是国家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就出台《民法典》,来帮助到国民能够很好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这样实施的结果就是稳定...


·婚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可以主张吗?
      婚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可以主张吗?可以主张婚内的子女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都是夫妻离婚以后才实施的。在《婚姻法》...


·法院一般都如何强制执行抚养费?
      法院一般都如何强制执行抚养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


·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其实也就是指协议离婚,这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首选的方式。然而协议离婚也要办理相应的手续,这样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究竟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协议离婚程序一: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请求赔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请求赔偿的条件包括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