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必须在储户将款项交付银行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才成立,实践合同泛指需要完成必要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存款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订立的客户将资金存人存款机构,存款机构开具存单或存折给存款人,存人资金由存款机构支配,存款人按照约定到存款机构支取本息,存款机构有义务按照约定无条件支付本息给存款人的协议。

3、存款合同是要式合同或实践合同。存款人与金融机构达成意向之后,还必须支付货币资金才能成立合同,这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存款本金的交付,便不可能有存款合同的成立;存款合同不成立,必定没有存款人交付存款本金的事实存在。并且,存款人交付的货币资金必须是合法的,因为只有货币资金是合法的,存款关系才有可能是合法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合法货币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伪造的、变造的货币,货币资金的来源须是拥有合法所有权或持有权的资金。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存款合同关系的成立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个是存单或存折的真实性,另一个是存款关系的真实性,这在理论上被称为存款合同的双重真实性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认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进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外,还应审查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问存款关系的真实性,并以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以及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作出正确处理。”综上所述,存款合同是要式合同或实践合同。

4、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存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由于对实践合同含义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学者对中国《合同法》有名合同中究竟有几种是实践合同的不同认识。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被我国学者公认为实践合同。既然将这两类合同归为实践合同则这两类合同必然具有某种内在的共性,需要法律加以特殊的规定。但却未发现这两种合同之间的内在共性。唯一使这两种合同与其他有名合同相区分的特征是“交付物才成立或生效”,这种共性的缺乏与特征的存在颠倒了因果关系的逻辑性。而且,中国合同法中对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规定有所不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 367条[2]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同法》第210条[2]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5、存款合同存款人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协议。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合同当事人特定。

②格式合同。

③实践性合同。

④要式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以上详细为你解说了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存款合同的性质有许多,法律特征并不是单一的。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也是丰富的。对于存款合同与事件合同的概念有相当多的内容,不是寥寥几笔就可以概括出来的,且对于存款合同的性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认识上存在不同观点。如果您对于该内容有浓厚的兴趣,可以咨询宿迁律师!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保护债权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保护债权企业难免会有欠款的产生,产生了欠款并不是不利的事情,但如果发生了欠款纠纷,则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注意预防。具体来讲,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欠款纠纷怎么预防呢?作为债权方,如果发生欠款纠纷企业如何保护债权才有效呢?对于这些问题,本...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怎么算
      婚内债务离婚怎么算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


·挂名法人和股东欠下税务怎么办?
      挂名法人和股东欠下税务怎么办?无论是私下约定挂名法定代表人仅在文件上签字,无需承担其他义务,还是获取挂名“报酬”,承担单一任务的情况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公司法定代表人无异,须承担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样的法律风险。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体现公司的意志;对内负有...


·如何订立资金拆借合同
      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拆借期限一般很短,有的只需要一二天。在我国开展资金拆借的时间不长,但是由于业务操作的规范,全国银行间的拆借业务保持着平衡运行和健康发展。进行资金拆借,需要订立资金拆借合同。那么具体来说该如何订立资金...


·债权人之间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债权人之间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债权转移后管辖法院不能根据转移后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由原债权债务关系确定法院谁具有管辖权,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法院。 二、债权转让的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债转股、发行新股、增加资本以及增加票面价值,是四种常见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法,但但是并非是在索要到欠债的挂款额之后就可以立即的转化为注册资金,而是需要先征求各位股东的意见之后,才可以决定能否将注册资金进行...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咋规定的
      由于法律没有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务中理解不一,作出的裁判各不相同,既不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也有违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因此,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合理地界定逾期付款违约金...


·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一、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借条没到期不一定可以提前还钱,具体的提前还款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如何做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如何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应该怎么写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应该怎么写 其实平时在生活当当我们和别人借了钱以后,如果同时又和其他人之间形成了债务债权关系,那么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之下,就可以将这种债务债权关系通过转让的方式,最终使得各方的权益都不被侵犯,具体到公司之间的债务债权转让的话,必须要以书面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