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

挪用公款的定义:在国家上班的工作人员,因为某种特殊的工作性质利用自己在工作上的便利性,来挪用国家的公款,并将挪用的公款用于个人使用、将挪用的公款用于参加违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在国家上班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特殊性挪用了金额较大的公款进行盈利活动并超过三个月都没有归还公款的行为。判定挪用公款人是否构成犯罪的要点:人民法院在判定挪用公款人到底有没有构成犯罪的关键主要是要看违法人挪用公款后的行为,是不是我国法律规定中挪用公款罪的范围之内。如果说该违法人挪用公款的行为不是我国法律规定中挪用公款罪的范围之内的话,该违法人违犯的是其他挪用公款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会当做挪用公款中的一般违法行为来进行处决。我国的挪用公款罪的范围:第一种就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工作性质上的便利性,私自挪用单位或企业中的资金用于个人使用,并将私自挪用的公款进行违法活动或者是私自挪用单位或企业中的大批资金来进行盈利的行为或者是私自挪用单位或企业中的大批资金并三个月都没有归还的行为;第二种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工作性质上的便利性,私自挪用单位或企业中的资金用于个人使用或者是借给他人并且挪用金额庞大、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或者是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挪用的资金金额庞大,并且是挪用资金来进行违法盈利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决定违法人是否犯罪时还会考察是否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承担刑事责任与是否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还需要考察违法人的挪用公款行为是不是在他从事公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如果挪用公款行为被发现以后违法人在对公款进行退还的话,并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对犯罪行为的认定,但如果是被发现之前对公款进行退还的话,会在判决过程中依法考虑。一般在三种情况下企业或公司可以对违法人直接进行起诉立案:第一种就是违法人挪用公款的金额在五千元到一万元以上并用挪用金额来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第二种就是违法人挪用公款的金额在两万元到三万元以上,并将挪用资金来进行个人盈利的行为;第三种就是违法人挪用金额在三万元以上,并且超过三个月都没有归还的行为,会根据违法人的具体违法行为和挪用公款金额对违反人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说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出现上述三种情况的话,企业或公司可以对违法人直接起诉立案。


·离婚协议书共同债务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共同债务规定是什么无共同债务表示夫妻并未共同对外举债:1、夫妻婚内债务是否是明确分开的2、夫妻并未有共同承担的外债,那么需要说明。二、离婚协议书债务问题怎么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


·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一、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一)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借条必须要一式两份,一般情况下借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借条也是可以的。 就实际情况来看,建议当事...


·银行贷款诉讼时效没有中断还款可以中断吗
      银行贷款诉讼时效没有中断还款可以中断吗超过诉讼时效还款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虽然超过诉讼时效,但债务还是存在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如何认定 现如今,当家庭生活突发变故时,很多人都会选择借款应付。在这些借款中,有些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也有些会归属于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家庭债务中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以一方名义向他人所借债务,又该如何认定呢?本文就这两个...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处理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


·欠信用卡进入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给予多少钱?
      欠信用卡进入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给予多少钱?欠信用卡进入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给予多少就要看保全所存在的金额,从而才能合理计算。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失踪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
      失踪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


·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一、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代理费收取由谁承担?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代理费收取由谁承担?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企业债务置换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企业债务置换的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使用的一种延长国债到期支付时间的方法,通过发行新的债券来换回之前国家债券持有者手中的即将到期的老债券,一般来...


·湖北省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吗?
      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同时也损害了公司的正当利益,那么湖北省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挪用公款都会被判刑,根据最高检察院的规定,个人私下挪用公款的钱数在5000—10000元以上的,就会被判处刑罚。 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标...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