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必须负全责吗?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必须负全责吗?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不是必须负全责,身为车主主要职责应该是保护现场,并检查看有无人员伤亡,马上选择报警以及拨打120。如果选择逃逸会面临更大的法律处罚。如果肇事逃逸后负全责的,当事人就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二、哪几种情况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负全责?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一)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

(三)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四)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五)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六)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七)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八)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九)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

(十一)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十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十三)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十四)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十五)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之后,若是选择逃逸,不一定会被判处承担全责,但若是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确实没有收集到其他主体的犯罪证据的,那么该肇事逃逸的民事主体,就一定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金支付的责任。

·一、误工证明仅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吗?
      一、误工证明仅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吗? 不是的,误工证明不仅能用于交通事故处理,还能用于在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的报销。误工费赔偿的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


·交强险赔偿原则是怎样的,交强险有哪些
      交强险赔偿原则是怎样的,交强险有哪些赔偿原则一、交强险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交强险有哪些赔偿原则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本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


·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
      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九条?...


·在我国提起离婚诉讼交到哪?
      在我国提起离婚诉讼交到哪?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醉驾未造成交通事故驾照多少年重考
      醉驾未造成交通事故驾照多少年重考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酒驾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而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


·如果坐牢罚金去哪里交罚款?
      如果坐牢罚金去哪里交罚款? 一、法律规定坐牢罚金去哪里交罚款? 法律规定坐牢罚金可以委托亲戚朋友或者是这份代理人去作出判决的法院交罚款,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没有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没有误工费?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可以索要误工费,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


·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一、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


·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一、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