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婚生子女补充协议有什么?

非婚生子女补充协议有什么?

由于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竟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婚姻法未予以明确规定。

从法学理论看,非婚生子女补充协议,一般认为因为双方当事人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其所生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但是,对于无效婚姻或被撤销婚姻,我国婚姻法是承认其子女的合法地位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的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而改变,仍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而且,非婚生子女补充协议根据《婚姻法》第25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作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例如,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放弃子女抚养、监护及探望权协议书

男方: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女方: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因女方已孕,男方决定放弃对其子女的抚养,抚养费,监护权及探望权,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为男女双方自愿签订。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小孩出生后有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男方不需要给女方支付基本生活抚养费直至18岁成年。

任何时候男方及男方家庭不得以任何理由探望小孩。

三、违约责任的约定:

男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的应付违约金即孩子出生至18岁的抚养费给女方。

四、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五、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补充协议协商一致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男方、 女方。

以上就是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补充协议内容的说明,人们的思想开放后,几乎很多人都认为婚姻只是一个型式,结婚证只是一张纸,根本不能保证一个家庭的完整,更不能捆住双方的感情,所以就面临了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不登记,或者非法同居多年。从而也导致了很多非婚生子女的出现。

·离婚起诉的费用谁来付,离婚诉讼费谁承担?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不断增长,一般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最好的方式,但是协议失败选择起诉离婚时,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这其中就包括了离婚起诉费用该由谁支付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的费用谁来付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双方诉讼离婚所产生的诉讼...


·一、在北京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在北京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


·一、法院对离婚案财产分割怎么收费?
      一、法院对离婚案财产分割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给多少抚养费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给多少抚养费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


·离婚厦门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了,双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就要就抚养费进行一定的协商。为了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国家规定相关条文了来进行抚养费金额的确定。那么,离婚厦门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下相关内容吧。 一、最新子女抚养费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


·结婚有不要彩礼的吗?
      结婚有不要彩礼的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认定男女是否具有夫妻关系的,只需要看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了结婚证。在这方面并没有要求结婚之前男方必须要给付女方彩礼,所以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其实并不需要支付彩礼。现在很多地区结婚都流行给付结婚彩礼,而这个彩礼...


·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


·再婚夫妻都立遗嘱怎么处理?
      再婚夫妻都立遗嘱怎么处理?再婚夫妻都立遗嘱的应当根据遗嘱的有效性要件来进行认定,再婚之后订立遗嘱的程序、遗嘱生效的条件完全适用继承法对遗嘱的一般规定。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当真爱消逝,曾经相爱的双方选择离婚的方式来结束一段已破裂感情,分割财产则成为必然。怎样应对一方转移财产?婚姻律师专家就此提出有关意见,愿双方当事人理智处理离婚问题。 1、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


·最新婚姻法礼金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自古以来,结婚是需要定金来作为男方与女方的一个赠与,而如今采取的是我并不是一个小数目,特别是对于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来说是很大一笔资金,这笔资金但离婚时候就会出现纠纷,在《民法典》中有关于彩礼的相关规定和说明,那...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是这段婚姻关系中的一方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是这段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比如一方出轨,而第三者提出离婚诉讼,这种是不会受理的。二、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和被告是合法的配偶,办理结婚的时候必须经过合法程序才是合法的配偶,不然也是不能提起诉讼的。三、提出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病或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