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检察院通知认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有些人在犯了罪的时候并不承认,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所以有些人是拒不认罪的,可能对检察院下发的通知认罪并不理睬,甚至拒不接收,其实检察院的通知认罪是一种法律程序,法律中有相关规定,那么检察院通知认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相关规定

检察院通知认罪的相关规定就是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方面给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大限度的“政策优惠”,另一方面也赋予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多项提起公诉,或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这必将增加公安、检察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案件时的能动性,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服法,减少社会对抗,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最终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刑罚目的。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
其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助于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统一。随着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和法治建设完善,刑法的规范功能越来越受到关注,特别是劳动教养被废止后,刑法修改将一些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如醉驾等多发违法行为入刑,使得刑事案件呈显著增长态势。2015年全国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比十年前增加约60%,“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就必须对刑事案件进行“区别对待”,合理繁简分流,将更加复杂的刑事诉讼程序用于处理少数疑难、复杂案件,将更简便的程序用于处理占绝对多数的简单、轻微案件。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计,对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认罪认罚案件,可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对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认罪认罚案件,亦可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这一方面使各级法院从不堪重负,疲于应付简单、轻微刑事案件中解脱出来,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在少数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中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直接言词原则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和制度,最终确保案件的质量和审理效果。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检察院通知认罪的相关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一般都是从宽制度解决,通过自己认罪认罚能够减轻其犯罪的程度,俗话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对于认罪态度好的,能够做到减刑或者缓刑的程度,我们国家应该大力的提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罪犯和国家都是有好处的。


·监视居住是不是等待判刑
      一、监视居住是不是等待判刑 不是;是否被判刑最终要看法院的判决,有犯罪嫌疑也可能被监视居住。 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是...


·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故意表现是怎样的
      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法律禁止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非法采伐林木,否则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今天,为您介绍的就是非法采伐林木构成滥发林木罪时,主观故意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帮助你进一步了解此罪。 一、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故意表现 本罪在主观...


·新刑法死缓减刑规定有哪些?
      最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对之前的刑法进行了很大的修改和补充,在罪名以及量刑方面都有涉及,其中死缓减刑也有了新规定,死缓在所有的刑罚种类中仅次于死刑,对死缓的相关规定有了更详细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新刑法死缓减刑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判处死...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


·行政拘留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行政拘留是行政强制措施吗不是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因为它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即:特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


·贩卖毒品哪些情形会判处死刑
      一、贩卖毒品哪些情形会判处死刑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


·对犯罪诈骗未遂判几年?
      犯罪诈骗未遂判几年诈骗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未遂犯只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具体量刑标准还是要看具体犯罪的罪名的量刑标准,比照既遂犯,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刑事诉讼法出所鉴定的规定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比较认真的一件事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和司法鉴定的结果,都受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保护和制约。首先因为司法鉴定的结果有的时候对于我国公安机关在办案的时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而且司法鉴定对当事人来说也十分重要。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诉讼法出所鉴定的规定有哪些?一、...


·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严重吗
      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严重吗?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性质是很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


·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
      犯罪分子猥亵儿童的目的是刺激和满足自己的性欲,是性变态的一种表现。犯罪分子利用人们的信任和疏忽,以及儿童幼稚无知、贪吃贪玩的弱点,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那么,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果构成此罪,就要严惩。那么,猥亵儿童罪该如何判刑?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猥亵儿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