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要约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
三、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接此通知后,你应当自 年 月 日(即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于 年 月 日前与本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本单位将依法与你终止劳动关系,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综上所述,关于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知识,主要是: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另外,文中还给出了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供您参考,

·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现实中,若是需要购买数量较大或者价格较高的商品,此时光是当事人口头上达成一致是不够的,出于对双方利益的保护,一般会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也就有一些注意事项。那究竟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


·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有哪些
      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有哪些?当今社会,有点经济基础的家庭都会选择买房子,可是房子买了,钱付了,可是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有了房子纠纷的问题,目前就也成了普遍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中,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是最麻烦的一项了,那么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有哪些呢?又如何解决呢? 一、商品房代理销售合...


·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在对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中,有一种是诉讼,同时这也是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之一。当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首先要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那到底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


·质押合同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
      质押合同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 一、我国关于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有关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


·贸易合同审核要点是什么?如何审查合同签约方的资格?
      贸易合同审核要点是什么?如何审查合同签约方的资格? 一、贸易合同审核要点是什么? 1、务必搞清楚你代表谁 您别觉得好笑,很多年轻律师或法务常常忽略这一点,上来也不问就一气修改,也不知道是代表谁在说话,改着改着就迷糊了。 在审阅合同前,务必搞清楚合同主体是谁,这是审阅合同的...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一、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但两份必须都是双方正式有效的签名。 二、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


·合同诈骗一般是几年的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一、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必须双方签字。但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只需要一方告知即可。 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多久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多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在实践中,许多行为都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为了使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护,法律规定了合同履行的抗辩权,那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


·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
      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 一、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 解除买卖合同后当事人仍然有权利对于违约责任进行追索的。合同虽然已经解除了,但是需要考虑合同解除的原因,比如说是因为当事人违约所导致的解除合同,那么此时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或者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