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是否还有偿还的义务

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是否还有偿还的义务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除非夫妻一方为逃避债务将财产全部分割给另一方所有的,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撤销该行为。如果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且在期限之内,在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选择起诉保证人承担债务。如果保证人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则债权人需要先行起诉债务人,只有无偿还能力,债权人方可以要求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履行债务。如果债权人并未在保证期限届满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将不必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保证责任的种类,无论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均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该期限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当事人之间就保证责任的种类约定不明确的,视为连带保证责任。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条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于离婚所涉及到的债务问题,在我国法律上也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根据担保的内容进行偿还,除特殊情况以外。但是我们需要区分一方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以便更加简单的处理案件,避免造成自身损失。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选择管辖法院一、民间借贷案件如何选择管辖法院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什...


·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
      挪用公款的定义:在国家上班的工作人员,因为某种特殊的工作性质利用自己在工作上的便利性,来挪用国家的公款,并将挪用的公款用于个人使用、将挪用的公款用于参加违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在国家上班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特殊性挪用了金额较大的公款进行盈利活动并超过三个月都没有归还公款的行为。判定...


·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是怎样的 一、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是怎样的 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二、拖欠货款怎么追讨? 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 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向对方追收欠款的...


·讨债技巧—釜底抽薪催款兵法
      

在军事中,釜底抽薪是一种从根本上削弱其战斗力的方法。在经济竞争中,则表现为抓主要矛盾。在催款活动中,表现为想方设法控制住债务人赖以生存的各种情况,以此要挟对方还债。

釜底抽薪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不敌其力,而消其势,兑下乾上之象。

 在催款...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没有借据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没有借据 一、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没有借据 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 二、提...


·怎样看待最高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最新答复
      怎样看待最高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最新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 ((2014)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会执行股东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会执行股东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执行股东的。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


·欠信用卡立案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欠信用卡立案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一、欠信用卡立案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二、恶意拖...


·欠债不还要坐牢吗
      欠债不还要坐牢吗 欠债不还是否要坐牢 一、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一)对方确实没钱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就是没钱,似乎我们也办法,毕竟对方已经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了。借贷方面的问题始终是民事纠纷,是没办法让对方坐牢,而且,坐不坐牢跟债务没什么关系,坐牢也不能抵债!唯一的办...


·隐名股东的出资属于股权还是债权?
      隐名股东的出资属于股权还是债权?隐名股东的出资是属于股权;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