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人伤钱给对方还是被保险人?

一、交通事故人伤钱给对方还是被保险人?

交通事故人伤钱给被保险人,然后再由投保人向伤者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但是,毕竟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当中肯定是有赔偿上限的,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不足的情况下就需要投保人自己补足了。特殊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把钱打给被撞者。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费计算公式: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计算公式: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住宿费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计算公式:营养费=实际需要的合理费用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折合年限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会发生的,故此不少人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没有购买车辆,为了防止在发生事故之后,对方没有能力支付赔偿金,也是会给自己购买保险的。投保后发生了意外事故,一般赔偿金都会直接支付给投保人。

·肇事逃逸登记车主不来怎么办?
      肇事逃逸登记车主不来怎么办?肇事逃逸登记车主不来的情况下,可以强制传唤,就是拘传。最好还是主动点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这样可以减轻甚至判缓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车祸10级伤残能赔15万吗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一般十级伤残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同时还需要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


·上海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上海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职工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属于“劳动保护费”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但如果企业以“防暑降温费”之名行各种补贴福利之实,而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的,则应按“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限额扣除。 ...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许多人为了路程上的方便快捷,经常会驾驶摩托车飞驰在马路上,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驾驶摩托车也是需要驾照的,甚至有些人知道相关规定但也不以为意。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如果无证驾驶需要收到法律的出发,如果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则更有可能收到刑法的处置。下...


·法院判决罚金去哪里交?
      法院判决罚金去哪里交?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刑事...


·从法院移交看守所流程有哪些?
      从法院移交看守所流程有哪些?(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


·交通事故鉴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鉴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一、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是否会受到影响?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肯定会受到影响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三级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三级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作的司机来说本身也是后悔不已。但是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再怎样后悔也挽回不回当事人的生命。尤其是醉驾这种行为更容易给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绵阳醉驾规定的标准...


·一、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跑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跑了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