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一、生效条款的相关法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立。”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条款,此为当事人对合同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的特别约定条款。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条

二、生效条款的格式

1、签署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约定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本合同约定保证金之日起生效。(也可以是合同中约定其他款项,总之灵活变通应用)

3、法定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报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4、也可笼统表述成

本合同一式__份,每份__页,双方各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双方都是单位时可以这样表述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中加盖骑缝章。

这样约定有两个好处:一是如果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加盖公章,将来可能狡辩说是个人行为,而不是职务行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还好抗辩一些。如果是代理人,再没有授权委托书,这时候没有公章那就很麻烦了,这种情况下你只有通过其他证据往表见代理上靠了。所以说只有签字是很危险的,为了规避风险一定要加盖公章。二是加盖骑缝章一来可以防止将来狡辩说没有盖骑缝章,二来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合同文本被换页。

6、双方都是自然人时可以这样表述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且摁手印之日起生效。(也可以表述成: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在签字处摁手印。)

为什么这么约定?因为有些当事人很鬼,出于种种目的在签字的时候,签的不是平时的字迹,一旦涉诉就否认字是自己签的,鉴定也鉴定不出来,所以要求摁手印,这样可以做到双保险。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

条款约定的越详细、越规范,具体操作的时候对相关操作人员要求越高。像这样约定操作起来就有一定的难度,如:当事人签字的时候不一定带有印泥,那就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本来你起草这样的生效条款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最后却因为操作要求过高而导致合同无效。所以实务当中可以这样约定: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在签字处摁手印。并同时告知当事人一定要摁手印,将来即使没摁也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我国法律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的结尾都应该有生效条款,并且该合同在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制作合同时,您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及生效的日期合理的选择生效条款的格式,切不可随意选择。

·如何认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
      如何认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在我们进行担保贷款的时候,一般是有一个担保人的,而担保人来说,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的责任的,可是,如果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的话,就会使担保人的权益受损。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认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方法以及法律依据的介绍。一起来了...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怎么处理 在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又向同一法院以此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情形中,基于法律禁止二重诉讼的精神,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此情形应予审查:若符合该解释第14条规定的“...


·20万现金借款只有借条可以维权吗
      20万现金借款只有借条可以维权吗可以维权的。如果在借条中明确写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个人借款条怎么写范本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一、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1、逾期利息应该认为是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未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是否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未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


·关于借钱打成借条的底压凭条应该怎么写
      关于借钱打成借条的底压凭条应该怎么写1、标题非常简单,只要写“欠条”即可。2、正文部分要详细,要写明价款人(或单位)的身份、借款人(或单位)的身份,欠了什么东西、数量是多少或者多少钱,还要明确偿还时间。除此之外最好还要写明责任。例如一旦逾期不还或者延期,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3、落...


·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如何规避风险?
      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如何规避风险? 一、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是企业或其它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资料,比如工商登记证等。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欠款发生后当事人有名称更改的,因提交变更登...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


·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
      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 一、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 在一般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行中断的。 1、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是,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而应适用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也就是说,连带...


·公安部罚没款规定最新是什么?
      公安部罚没款规定最新是什么?公安部罚没款规定,设立考评指标应当依法、科学、有效、统一,要取消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禁止将“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发案数”、“劳动教养数”、“破案率”等作为绩效考评指标。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对外发行债券来实现融资目的。发行公司债券是有一定的法定程序的,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毕竟对于公司而言,发行债券是件大事。一、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法...


·股东在外所欠债务可以查封股权吗
      股东在外所欠债务可以查封股权吗可以通过法院查封。股东在股东名下的股权法院是可以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