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超过60的误工费有没有赔偿?
一、交通事故超过60的误工费有没有赔偿?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进行申请,对于一些年龄比较大的受害者,在申请的时候提交的材料也会要多一些,所以,误工费的赔偿都是有它的法律依据的,只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来,就一定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人保车险人伤误工费的规定?
人保车险人伤误工费的规定有哪些误工费标准:前提:女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55 男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60(审核年龄)(1)有工作的伤者提供材料:A、需提供出险前后三个月,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表,并加盖财务章,一般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税收等,加盖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允许,需上报。B...
·一、资阳醉驾出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资阳醉驾出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怎么交
视情况而定: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
·一、交通事故人伤几天出具鉴定报告?
一、交通事故人伤几天出具鉴定报告?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
·交通事故官司强制执行的申请?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会采取诉讼或者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赔偿的事情。但是,我们也可能会遇到对方拒不出面或者拒不赔偿的情形,这时候,我们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官司强制执行来维护好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的申请都是有哪些条件呢?
一、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的申请
当事...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一、交通事故与雇主责任险的竞合可以双赔吗?
一、交通事故与雇主责任险的竞合可以双赔吗?
可以主张同时赔偿,因为雇主责任和交通事故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对于雇主责任险一般是按损失补偿的原则来进行赔偿的,对于普通轻伤需要减去,若是伤残等就不需要减去。具体如下:
如果只是医疗费用:所以得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费共同赔付,不...
·醉酒驾驶可以说害人害己,所以我国对于醉酒驾驶所引起的交通事故
醉酒驾驶可以说害人害己,所以我国对于醉酒驾驶所引起的交通事故的酒驾人员的处罚力度也是非常的大的,可以说如果驾驶员存在醉酒驾驶的行为的话,那么基本上是需要被拘留的,但是在一些情况下醉酒驾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那么醉酒驾驶怎么才能判缓刑,醉酒驾驶缓刑怎么办?一、醉酒驾驶怎么才能判缓刑处...
·违法犯罪的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一般来讲交通事故属于违法行为,此时给予当事人的处罚往往是交通行政方面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交通事故在造成严重损害结果的时候,也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这是交通事故就不仅违法,还涉嫌犯罪。那现实中常见的违法犯罪的交通事故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违法犯...
·广州离婚财产车过户费用是多少?
广州离婚财产车过户费用是多少?
正常的所有费用,拿两人身份证,车辆登记证敞甫搬晃植浩邦彤鲍廓书,缴纳交易税后到车籍地车管所办理过户。交易税因车价值而定,其他就是不足200元
二手车过户费,是指通过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车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名字产生的费用。
二手车过户...
·交强险有无赔偿比例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强险有无赔偿比例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强险有无赔偿比例法律依据
对于交强险的赔付比例划分的依据,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赔付方式,先由强险赔付有利于简化社会矛盾,减少双方当事人负担。这也是国家为什么强制性规定每一辆机动车都需要购买交强险,并且明文规定,...